湛江市总工会验收工会爱心妈妈小屋

2020-10-30 来源:湛江市总工会 刘秀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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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1日至10月29日,湛江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市总女职委主任谢明春率队到各县(市、区)总工会及市直相关单位对2020年度新建的“工会爱心妈妈小屋”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验收组根据验收标准对新建的9家工会爱心妈妈小屋进行检查验收,了解各个单位“工会爱心妈妈小屋”的基本情况,指导各个单位要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11部门关于转发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广东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实施方案》等法规政策文件精神,为孕产期女职工提供一个安全、整洁、私密的休憩场所,促进女职工“四期”保护落实和“二孩政策”配套服务设施完善,打造女职工的温馨小屋。

  据悉,省、市两级工会近几年来,大力推进建设“工会爱心妈妈小屋”,下拨建设专项经费,并选树省级和市级“工会爱心妈妈小屋”示范点,省总工会对选树上省级“工会爱心妈妈小屋”示范点支持建设经费每个支持1万元建设工作经费。市总工会也配套专项建设经费,对每个对外使用的“工会爱心妈妈小屋”支持建设经费2万元,对每个对内使用的“工会爱心妈妈小屋”支持建设经费1万元,对新建的“工会爱心妈妈小屋”评出一、二、三星级,给予奖励。并鼓励各级工会积极争取相关配套资金,与相关职工部门合力,推进育龄女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事业机关单位、工业园区、商务楼宇等场所开展“工会爱心妈妈小屋”建设。鼓励公共场所“工会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在设有儿童保健或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单位、妇幼专科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机场、车站、港口、高速服务区等交通枢纽,购物中心、商务楼宇、政务服务中心、营业网点、儿童游乐场等重点领域,根据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与社会服务对象共用原则,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工会爱心妈妈小屋”建设。

  (编辑:邓佩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