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2022-04-18 来源:南方工报 记者:黄细英
分享:

  4月14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官网获悉,该厅联合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资委、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工商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通知》,在全省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将集团性企业、大型企业、上市公司、被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开展毕业年度学生学徒制培训试点,试点企业可以申领培训补贴,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为5000元—8500元。《通知》自2022年4月2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企业新型学徒制

  培养期限一般为1-2年

  省人社厅介绍,近年来,我省将新型学徒制培训作为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在全省全面推行实施。2019-2021年,全省新型学徒制累计备案培训约13.4万人次,在培养企业后备技能人才、推动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企业新型学徒制面向我省各类企业以及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含养老、幼教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其中,中央、省属企业学徒培训按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当地工作范畴,享受当地政策,各级人社部门对接属地中央、省属企业,做好服务和培训补贴资金保障工作。

  培养目标和对象是什么?对此,省人社厅表示,企业新型学徒制以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级工、高级工及技师、高级技师为主,培养期限一般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学徒培养对象为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技术技能岗位职工、与员工制家政企业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家政服务人员,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集团性企业可组织与其下属企业或分支机构(广东省内)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开展学徒培训。

  为更好发挥企业新型学徒制服务产业和促进就业的作用,在集团性企业、大型企业、上市公司、被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开展毕业年度学生学徒制培训试点(以下简称“学生学徒制”)。试点企业可面向技术技能岗位培养学生学徒,将与本企业签订实习协议(包括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和就业协议的普通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年度在企技术技能岗位实习学生纳入学徒培训范围。试点企业由省市共同遴选确定,遴选办法另行制定。

  操作技能课程

  学时需达60%以上

  有哪些培养模式呢?省人社厅解释,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主体责任由企业承担,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大型企业、被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可自主依托本企业培训中心等采取“师带徒”方式,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对有招工和培训需求的中小微企业,或者单个企业培训人数无法独立开班(一般少于30人)的,可由地方工商联或所属商会、行业协会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协调联合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培训。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职业(工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的技能类职业和人社部公布的新职业。培养内容主要包括操作技能、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安全生产规范、工匠精神等,培训课程应包括操作技能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通用职业素质课程,每年累计总学时原则上不少于260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具体培训内容、学时数量由企业、培训机构(培训中心)根据职业(工种)差异自行确定。操作技能课程学时原则上不少于总学时的60%,职工在岗训练学时可计入操作技能课程学时。

  每年补贴标准

  为5000元-8500元

  学徒完成所有培训学时或者满足考核评价条件时,企业和培训机构(培训中心)按照培训计划对其进行评价考核。对于国家、行业已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的职业(工种),由符合资质的评价机构按照规定开展评价,评价合格的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的培训项目,由企校根据已备案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联合对学徒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培训机构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企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可以申领补贴,标准按照培训职业(工种)等级、紧缺程度情况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为5000元-8500元。对按规定列入各地级以上市公布的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且培训级别在高级工及以上的培训项目,可在学徒培训补贴标准各同等档次最高上浮30%。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标准结合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进行调整。企业在培训开班后3个月内,可向备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申请预支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

  通知指出,要充分发挥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劳动模范、大国工匠、南粤技术能手、南粤工匠等技能人才“传帮带”优势,充分利用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技能人才培养阵地,鼓励“名师带高徒”“师徒结对子”,激发师徒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企业建立学徒奖学金,对学习成绩、考核评价优异的学徒给予一定的奖励,高定一级技能工资。鼓励企业给予导师一定的授课费、课时费,在申报特级技师、首席技师、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项目时予以优先考虑。鼓励企业、培训机构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成效作为员工绩效考核、薪酬待遇、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人社部门对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成效显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和培训机构,将在高技能人才和技工院校重点项目建设中予以倾斜,优先推荐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等。技工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其所得合法收入经批准可作为职业技能培训收入用于绩效工资分配。对参与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技工院校教师,在参加职称评定、教学成果评选、高技能人才项目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优秀企业导师,优先扶持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

  (编辑:邓佩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