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颖

2021-03-0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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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颖现任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二级检察官暨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小组组长。宋颖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作表率、当先锋。近年来办理包括原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林某某受贿案、原中共惠州市委常委、惠州市副市长黄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内的一大批有较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

  在办理原东莞新奥燃气总公司董事长李某某等人受贿案过程中,宋颖亲历性复核重要证据,自行侦查固强补弱,该案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最终获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支持,彰显了司法机关反腐倡廉的决心和力度,实现了职务犯罪打击不枉不纵的效果,该案入选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精品案例。

  宋颖法律素养较高,检察实务知识扎实,针对如何在东莞地区构建高效、顺畅的监检法衔接机制,主动请缨,迎难而上,牵头制定《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的暂行规定》《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程序性暂行规定》等工作制度,更好地促进监检衔接。编辑《职务犯罪案件法律汇编》手册,解决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工具书欠缺问题。该同志还利用自己口才佳、工作经验丰富等优势,深度参与检察系统内部固本强基工作。如多次担任“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读书活动、红色家书诵读活动策划、主持人,助力检察系统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两级院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质效,宋颖以“大要案庭审应对”为主题,在2020年东莞市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上作专题授课。该同志还在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中发光发热。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坚持“一案一宣讲”“每案一分析”,在公开庭审、普法宣讲等工作中开展廉政教育宣讲,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贡献检察力量。仅2020年,宋颖就赴东莞市委党校、东莞万科公司、东莞以纯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企业开展普法宣讲数次。

  (编辑:邓佩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