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召开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事迹报告会(引题)
探索总结新时代劳动领域“枫桥经验”(主题)
5月30日,广东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广州召开。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杜敏琪,省总工会一级巡视员张振飚,省工商联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冯日光,省企联秘书长梁铭等出席会议。
先进事迹报告会现场。 全媒体记者彭新启/摄
今年3月19日,在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中,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广州市海珠区劳动关系综合服务中心等5个集体、广州市人社局许永舜、广州市总工会维权工作部屈大鹏等12名个人获得表彰。报告会上,5个先进集体和12名先进个人获颁授奖牌、证书和奖章。6个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分别作先进事迹报告。
张振飚代表省总工会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祝贺,并就全省各级工会如何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调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保障落实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和权利。二要健全协商协调制度机制,提高劳动关系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完善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与人大执法检查、政府劳动监察等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工业园区、乡镇街道、行业系统建立三方机制,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为抓手,推动加强劳动领域法律法规执行。三要做好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工作,坚决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探索总结新时代劳动领域“枫桥经验”,推进各级“工会+法院”“工会+人社”“工会+司法”协作联动机制建设,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方面把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四要用心用情做好维权服务工作,把践行党的宗旨使命融入工作实践中。
据了解,近年来,广东各级工会会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推动加强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律、体制、制度、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快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省总工会积极推动修订《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把推进多形式多层级劳资沟通协商机制写进办法。培育推树了深圳市盐田区港口物流产业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江门市中欧(江门)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站等五个全国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样板站点。强化劳动关系监测预警,充分发挥12351广东职工热线、舆情监测平台、工会信息员作用,12351热线的“广东模式”得到全国总工会主要领导的肯定并在全国工会系统推广。提升基层劳资沟通协商能力取得新进展,深圳市总工会、广州市总工会连续两届全国工会城市集体协商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大力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协商协调机制建设取得新成效。目前,我省共有136个新就业形态行业开展了行业集体协商。
○先进事迹摘录
打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海珠样本”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关系综合服务中心联动司法、公安、工会、工商联、团委、政务、市场监督等16个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互联、互补、互动的多元治理体系。率先在全市推动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项目,累计托管小微企业达3097家,覆盖劳动者4.4万人。率先在全国成立广州市新业态用工保障联盟,并负责运营联盟。目前已有饿了么、美团、顺丰同城、滴滴、朴朴等68个成员加入联盟,覆盖新业态群体7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