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征求意见!中山“妈妈岗”政策2.0版拟出台

2023-10-26 来源: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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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多元就业形态培育,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中山市“妈妈岗”就业新模式前期实践经验,10月23日,中山市人社局将《关于进一步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若干措施》(“妈妈岗”政策2.0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11月1日前可以将意见进行反馈。

  亮点满满,干货多多

  相较于2022年7月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行“妈妈岗”就业新模式的若干措施》,此次“妈妈岗”政策2.0版亮点满满,干货多多,从4个方面12项措施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为需要弹性工作的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人文关怀。

  一是扩大设岗范围。“妈妈岗”政策2.0版强化“妈妈岗”就业模式从原政策提出的支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置“妈妈岗”扩大到“支持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设岗,重点引导鼓励工业制造、居民服务、文化旅游、新业态平台等用人单位专门设立“妈妈岗”。

  二是拓展适用群体。将“妈妈岗”适用群体从“对12周岁及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劳动者”拓展到更多劳动者,包括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因家庭成员失能、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需要照顾的;属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或患重大疾病的;属有职业发展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从事网络零售、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行业等有利于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等。

  三是优化扶持政策。补贴对象拓展至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劳动者,如父亲、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原“妈妈岗”用人单位岗位、社保补贴整合为就业补贴,原精准培训补贴优化为岗位培训补贴,均简化了补贴申领流程。

  四是强化公共服务。建立“妈妈岗”用人单位统一名录,并在公共就业服务网站服务专区公布。对纳入名录的用人单位,各镇街配备就业服务专员,主动提供招用工服务,引导用人单位在为“妈妈岗”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时,主动申明相关岗位为“妈妈岗”。

  此外,“妈妈岗”政策2.0版还在完善权益保障和加强信用监督方面有许多升级完善。

  “妈妈岗”前期实施成效明显

  据悉,在2022年7月,中山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大力推行“妈妈岗”就业新模式的若干措施》,相关措施既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用工难的问题,又能促进妇女积极就业、实现劳动价值,更方便妇女照顾家庭,有效实现了企业用工、妇女就业、家庭照护的“三赢”。

  “妈妈岗”受企业认可支持。根据前期调研情况,设置了“妈妈岗”的企业中,75.0%认为“妈妈岗”的效果好,41.7%的企业认为“妈妈岗”能够为企业增加效益,47.6%的受访企业表示愿意考虑在将来设置“妈妈岗”。“妈妈岗”能够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增加员工的稳定性,减少员工流失。设置了“妈妈岗”的企业中,56.0%认为“妈妈岗”可以有效缓解企业招工难和缺工问题,40.0%认为员工稳定性提高,辞职的情况减少。

  “妈妈岗”就职员工满意度高。54.5%的“妈妈岗”就职员工的年龄段在35—44岁之间,33.6%在25—34岁之间,10.5%在45岁以上。“妈妈岗”能够为年龄稍大且受教育程度相对不高的育儿妇女提供更为灵活的就业机会,挖掘了一部分潜在的劳动力人口。“妈妈岗”就职员工在工作中得到了相应的保障和支持,84.6%与单位签订了有固定期限合同,98.0%表示单位有为自己缴纳社保。

  据悉,经过大力推广普及,“妈妈岗”已遍布中山市23个镇街。自“妈妈岗”政策出台后,截至2023年9月底,备案企业440家,备案岗位20875个,实现就业4423人;审核160家“妈妈岗”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907.26万元,涉及吸纳2968人次需照顾12周岁以下儿童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