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总工会发布“集中要约行动”提示函

2025-03-26 来源:南方工报 记者:黄细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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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阳江市总工会发布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劳动提示函。

  提示函要求,阳江市基层工会和用人单位要积极响应全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号召,于2025年3至6月依法依规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

  提示函强调,劳动关系双方均有权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保险福利、职业技能培训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向对方提交《集体协商要约书》。另一方收到协商要约后,应在二十日内予以书面答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拖延协商。新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或到期续签、调整重新签订的企业工会,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代表职工与企业方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需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单位公示,确保协商行动公开、公平、公正。鼓励开展应急应事、一事一议的灵活协商。

  提示函提醒,技术工人、高技能人才较为集中的企业,以及产业集中度较高、集体协商基础扎实、条件成熟的行业,要重点围绕薪酬制度、薪酬调整及水平、创新奖励等内容开展深入协商,签订能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平台企业以及与平台企业合作用工的企业,与依托平台就业并形成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就计件单价、订单分配、抽成比例、报酬构成等内容开展集体协商。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应积极开展区域性集体协商,通过协商合理制订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等劳动基准,促进区域内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