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公示

2020-11-02 来源:广东省总工会
分享:

  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2020年评选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厅字〔2020〕34号)要求,根据全总分配的名额,省总拟推荐上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70个、全国模范职工小家70个、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70人。为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对所公示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候选对象如有意见,欢迎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对事实不具体的匿名电话或信件,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6日

  受理单位:广东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联系人:邓硕

  电话:020-86153182,传真:020-86153241

  附件:1.推荐全国模范职工之家信息汇总表.xls

            2.推荐全国模范职工小家信息汇总表.xls

            3.推荐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信息汇总表.xls

广东省总工会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