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2020年评选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厅字〔2020〕34号)要求,根据全总分配的名额,省总拟推荐上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70个、全国模范职工小家70个、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70人。为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对所公示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候选对象如有意见,欢迎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对事实不具体的匿名电话或信件,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日至11月6日
受理单位:广东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联系人:邓硕
电话:020-86153182,传真:020-86153241
附件:1.推荐全国模范职工之家信息汇总表.xls
广东省总工会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