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禁设低消 最高可罚万元

2020-10-29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郑慧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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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即行公布实施。这是省内首次针对餐饮浪费进行立法

  《条例》明确禁止餐饮商家设置最低消费额,或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违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将面临千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将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逐步实施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等收费管理制度,通过末端倒逼前端,减少餐饮浪费。

  理性消费、剩菜打包,是广州长期形成的良好习惯。此次《条例》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需在消费者用餐后提示消费者打包剩余饭菜,配备卫生环保的餐盒、餐袋等工具,提供打包服务,体现了反餐饮浪费立法的广州特色。

  针对学生在校用餐浪费突出的问题,《条例》要求,采用校内配餐供餐的学校以及向学生集中配餐供餐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小份和整份两种规格的套餐选择,小份套餐价格在整份套餐的基础上进行成本核减后确定,两种规格套餐的主食均应保证供应。

  为减少临近保质期食品浪费,《条例》允许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在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通过打折、特价、买赠等方式销售,或者捐赠给社会福利机构、慈善机构等公益性组织,但需显著标示并明确告知,不得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作为食品原料出售或者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也不得以改换包装等方式重新出售。

  针对网络平台中直播餐饮浪费行为,《条例》从平台监管和直播从业者两方面提出要求。网络直播平台需及时制止网络直播者涉及餐饮浪费的直播行为,网络直播者不得采用假吃、催吐、猎奇等方式散播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的内容。

  《条例》还要求公职人员在反餐饮浪费中发挥表率作用。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公务活动用餐管理规定,在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出差活动中造成餐饮浪费的,依法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公职人员在操办婚丧喜庆宴席、组织聚餐活动中造成餐饮浪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给予处分。

  (编辑:邓佩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