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劳动者的每项高温权益都要落到实处

2022-08-09 来源:南方工报 詹船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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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段时间,“高温”在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是“热搜”词汇,面对高温“烤”验,各级工会都会忙一件事:“送清凉”。和“送温暖”一样,“送清凉”也是中国工会一项季节性传统服务品牌。从2020年开始,广东省总工会还创新启动“智送清凉”活动。今年的“智送清凉 关爱职工”活动已于7月2日启动,截至7月27日,已发放130万张“冰饮清凉券”,共计388.7万元,惠及职工10.2万人。

  由工会原创、已富于年岁的“送清凉”一词,也是眼下的“热词”,不断向职工和社会释放着工会服务的信号。高温“烤”验之下,让我们为忙于“送清凉”的工会点个赞!

  高温“烤”验之下,矛盾是比较强烈的,一是人与大自然的矛盾;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劳资双方)之间的矛盾。一句话,高温也是一种天灾,高温之下的劳动生产,对人体会有危害,并实际上会加剧本来存在的劳动关系矛盾,使劳动者的高温权益成为一个显著的问题。因此,国家层面有《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各省也各有“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按照办法和通知,工会要做的事很多。工会应监督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根据高温预警等级,采取停止作业、缩短和调整工时、换班轮休、不得加班等措施,以免员工高温日照暴晒、疲劳作业和中暑。

  工会还应该普惠地做到:协助和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和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习;督促或协助用人单位改善工作环境,必要时有权依法发出停止生产的号召;要通过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大会等途径,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开通高温维权热线电话和普法活动,等等。

  以上这些内容,因为触及矛盾、直面矛盾,可能要比“送清凉”难许多。工会有两个基本职责:一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无论是竭诚服务,还是依法维权,都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高温“烤”验之下,“送清凉”式的服务和劳动保护类维权都需要,后者有一定的挑战性,但应该去做。

  发放防暑降温物品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保护;发放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额外劳动消耗的经济补偿;单位强令违规高温作业劳动者有权拒绝的规定,是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可以说,劳动者的每一项“高温权益”功能和性质不同,不能相互冲抵,都要不打折扣地落到实处。

  (编辑:邓佩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