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广东省总工会召开主席工作会议,进一步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和全总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省委批示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省总工会主席吕业升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陈伟东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再次高规格出台《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大产业工人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是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出的重大部署,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安排,按照省委批示要求和全总工作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意见》,务实推进我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任务;要切实履行工会牵头抓总职责,全面总结2017年以来我省产改工作成效,推动完善产改组织推进机构,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我省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抓好教育培训,加强宣传动员,把《意见》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全省各级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及时宣传《意见》实施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良好氛围,推动我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不断走深走实。
省总班子成员,省总各部门及有关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