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总工会印发《关于2026年激励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乡村疗休养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为进一步激励基层工会广泛开展职工乡村疗休养活动,3月至6月,广州市总工会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工乡村疗休养补贴活动,补贴标准为100元/人,各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每家单位补贴封顶5万元。
《通知》明确,活动地点应为广州市省级职工疗休养基地。职工疗休养活动以休养、疗养为主要内容,鼓励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形势政策宣讲、乡村振兴学习和技术技能交流等活动。活动面向全体在职职工,重点面向产业工人和一线职工,优先安排劳动模范、优秀技术工人、先进职工、乡村振兴工作人员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认真执行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工会职工疗休养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工办〔2024〕14号)等相关制度规定,具体标准由各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在限额内结合实际与疗休养基地协商确定。
有意向申报经费补贴的基层工会,可根据实际开展疗休养活动情况,向所属区总工会,产业、直属单位工会上报有关材料,各区总工会,产业、直属单位工会审核后分别于3月30日、4月30日、5月30日、6月30日前向广州市总工会提交。逾期申报或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
需要申报补贴经费的职工疗休养基地分别于3月30日、4月30日、5月30日、6月30日前向广州市总工会报送有关材料。广州市总工会据实核定补贴金额,疗休养基地按照市总工会核定补贴金额减免基层工会疗休养费用后,广州市总工会与疗休养基地结算该笔费用。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要切实发挥组织优势,广泛发动基层工会,迅速开展本级职工乡村疗休养工作,扩大职工疗休养活动的规模。积极制定年度职工疗休养计划,明确职工疗休养周期,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全体在职职工的疗休养。此外,疗休养期间,职工可携带家属,家属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