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劳动者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1月13日,广州市总工会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发出关于保障建筑工地劳动者工资支付的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提示函强调,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要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明确劳动报酬相关规则,落实最低工资保障标准,执行工程建设专项规定,畅通欠薪反映渠道,切实维护建筑工地劳动者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须依法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不得顺延。用人单位须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并依法保存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台账及清单等材料。在落实最低工资保障标准方面,用人单位应向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合同约定的标准,且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在执行工程建设专项规定方面,提示函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须严格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全面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引导工人通过“穗好办”App、“穗建实名”小程序完成工人实名登记、考勤及退场确认,并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工资支付主体、投诉渠道等内容。工程建设单位须按合同约定,每月(不超过1个月周期)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施工合同要求履约担保的,建设单位须同步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从源头保障工资资金来源。
为畅通欠薪反映渠道,提示函明确,推广使用数字化维权工具:对于新开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在项目首次调整为“正在施工”状态后的5日内,将“穗建安薪码”同步设计制作于维权信息告示牌上;对于已开工项目,须在5日内将“穗建安薪码”打印并张贴于维权信息告示牌等醒目位置,或重新设计制作维权信息告示牌。提示工人在遇到欠薪问题时,可直接扫描“穗建安薪码”提交欠薪线索。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广大劳动者可通过扫描维权信息告示牌上的“穗建安薪码”或拨打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等方式反映。
提示函明确,完善欠薪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构建“项目自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全程可溯”的闭环治理体系:所有通过“穗建安薪码”提交的欠薪线索,将由市建管平台实时推送至项目参建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须5日内核实解决并反馈,由建设单位督办;未解决的,线索同步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在15日内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督办;超15日仍未解决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继续跟进,必要时组成联合执法组到现场处置,确保“问题不出工地、纠纷就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