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8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0-06-09 来源:广东省总工会
分享:

粤工总函〔2020〕53 号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 1481 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陈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求学圆梦行动”的有关建议收悉,经综合广东省教育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广东省劳模工匠本科班办学情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本科班学员回信精神,提升劳模工匠队伍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畅通其发展上升通道,为广东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目标提供强大助力,2018 年省总工会、省教育厅举办了全国首届省级劳模工匠本科班。两年来,在省教育厅大力支持下,承担教学任务的高校坚持劳模工匠学历教育正确方向,针对劳模工匠的需求,制定符合劳模工匠特点的培养计划和方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网络教学为主的形式,提高教学质量,真正做到助力劳模工匠成长、关爱劳模工匠发展,真正把劳模工匠本科班办出广东特色、办出劳动特色、办出工会特色, 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

  二、办学相关政策解读

  2013 年 9 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 号),对新形势下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得以研究生和硕士、博士学位等名义举办课程进修班”。因此,开办劳模工匠研究生班的建议,不符合国家政策。

  三、建议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 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建议劳模工匠可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等方式,入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从事职业工作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提升自身能力素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总工会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总工会

2020年6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钟昊之,020-86153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