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观察:“全面小康路上,一个职工也不能少”

2020-05-27 来源: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陈晓燕 王维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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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国人大代表冯鸿昌对政府工作报告里的这句话“看了又看”,认为它“十分提振信心”。

  这位长年奋战在困难职工帮扶一线的企业工会主席,在动身到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前一天,还在为所在企业里的11名罹患重疾的职工操心。“这11名职工刚被认定为企业爱心基金的补助对象,工会按制度规定对他们给予补助。”

  推动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是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年疫情的特殊背景下,如何打赢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战?怎样建立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长效机制?来自工会系统的代表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他们呼吁:全面小康路上,一个职工也不能少。

  精准施策成绩显著,同时发现新问题

  “截至2019年底,全国城市低保人口有860.5万人。同时,还有一定数量的未纳入低保的困难职工家庭,患重病和意外事故的支出型贫困家庭。”

  来自全国总工会调查的这组数据,让身为职工“娘家人”的工会系统代表委员们心里沉甸甸的。

  推动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一直在努力。据统计,有26个省(区、市)出台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实施意见或将这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考核项目。从2016年开始,全国总工会部署开展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明确了2020年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各级工会组织积极行动,精准施策,帮助一大批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实现解困脱困。2019年,工会建档困难职工由年初的93.27万户下降到年底的44.35万户。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代表委员也发现了一些新问题。来自全国总工会的调查显示,城市低保户虽然有社会救助措施保障基本生活,但缺乏像农村扶贫那样的综合性扶贫措施和长效机制来解决根本脱贫问题。同时,基于户籍基础建立的政府救助体系,难以解决城市中流动贫困人口的生活保障。一些夫妻双方分属于城市和农村户籍的“半边户”没有纳入同城救助体系,他们在遭遇困难时,城乡社会救助“两不搭”。一些资源枯竭型城市、关闭停产的工矿区、三线建设军工企业的老职工,曾经在历史上作出重要贡献,但由于企业等原因,现在生活十分困难。

  “困难职工群体一般收入水平低、住房条件差、自我脱困能力弱,同时面临医疗、教育、养老等生活困难。”多位代表委员表示。

  建立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救助体系

  一边是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一边是一些帮扶政策还存在薄弱环节。在采访中,怎么解决“因病因意外伤害致困”是代表委员们探讨较多的问题。

  冯鸿昌代表所在的厦门港务控股集团公司,职工如果因罹患重病或遭遇意外导致生活困难,可以根据困难程度获得来自市总工会、企业工会和行政多个层次的保障和救助。但即便如此,这些措施还不足以解决职工大病的困难。

  “如果职工患病或因意外伤害致残,不仅面临高额治疗费的压力,还有可能丧失劳动能力,不得不病休在家,收入大幅减少,其配偶也可能需要照顾他而无法工作。如此一来,微薄的收入根本无力支撑就医、子女教育、养老等开销。”冯鸿昌代表希望有关部门能进一步加大对这部分职工的帮扶力度。

  不仅如此,他还认为,有的救助政策的门槛偏高,把一些实际上生活困难的职工拦在门外。一方面是救助认定的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偏低,另一方面,在考虑收入和家庭支出后,把机动车辆考虑进来一刀切,不太科学。“比如,有的职工收入虽然高过救助线,但其家庭负担重,必要的支出高,生活仍然困难。”

  “近年来,安徽省委省政府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纳入民生工程,取得了很好成效。但是,当前‘因病致困’是导致职工家庭困难的首要因素。”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总工会一级巡视员李素萍出示了安徽省总调研的一份数据:据统计,2020年3月安徽省工会在档困难职工中,因病致困的职工占比超过一半,以远超第二名的比例居致困因素首位。为此,她建议,深化和完善医改政策,提高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同时建立完善职工医疗保障制度,通过进一步加强对困难职工的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障,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因病致困的问题。

  曾从事工会工作多年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董事长焦开河特别关注因重大疾病、子女就学、意外风险等致困的职工。他认为,有必要推动政府建立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救助体系。“推动将因病致困的职工纳入大病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险,建立完善重大疾病保险救助体系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体系,有助于从源头帮扶困难职工脱困解困。”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原主任李守镇则建议,健全分层分类的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将城市低收入群体特别是重病重残家庭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完善城市低收入群体家庭专项救助制度。

  李守镇委员同时注意到新冠肺炎疫情给城市低收入群体就业、收入、生活造成的影响,为此呼吁加强疫情应对临时救助措施。“比如,财政部门在资金上支持对突发困难和临近贫困边缘的低收入职工开展临时帮扶和送温暖,增加向困难职工和低收入职工一次性救助,鼓励和支持工会开展在政府救助覆盖前的前置帮扶工作。”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缓解相对贫困长效机制

  “城乡相对贫困现象将在今后一段时间长期存在,扶贫工作重心将转向解决相对贫困,亟须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荣书说。

  他建议,在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要通盘考虑农村和城镇的相对贫困问题,研究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缓解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明确政府牵头和责任部门,制定具体的目标及政策举措等;研究并实施城市扶贫战略,特别是整体解决区域性、行业性的集中连片困难职工方案;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着力解决现有社会救助“碎片化、断崖式和低保捆绑式”问题。

  陈荣书委员还建议健全城市贫困预防措施。切实推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劳动报酬份额占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例。加大教育投入,增加基础教育投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包括“研究适应新的就业状态的社会保障模式,预先排除‘三新’就业群体未来退休时社会保险缺失可能的社会风险隐患”。

  此外,实施以就业创业为核心的开发性扶贫脱困措施。加大结构调整和化解产能过剩企业及其富余人员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力度,对资源枯竭城市(或矿区、林区等)实施特殊的就业扶持政策。健全失业监测统计制度,增强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

  焦开河委员则着眼于巩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防止返贫返困。“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调整优化现有工会帮扶政策,推动政策、责任、帮扶等统筹接续,构建长效解困脱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