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业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程》提炼推广全省近年有效实践做法,建立全流程闭环管理风控机制,推动服务供给更加充足有力、业务管理更加规范精细、基金运行更加安全可持续。
据介绍,省人社厅与省税务局曾联合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为省级统筹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支撑,确保了全省工伤保险经办工作的业务统一和规范运行。当前广东省已建立适应省级统筹模式的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并进入常态化运行阶段。结合近年国家和省对社会保险工作的新政策新要求,对其进行修订。
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相比,此次修订主要调整内容包括四方面。
对标对表国家要求,《规程》增加社会保障卡为工伤待遇发放主要载体,删除未列入国家承诺制范围的事项,调整因工死亡一次性待遇计发参数的取值时点,精简供养亲属待遇领取资格和停发终止条件,确保与上位法有效衔接。
《规程》提炼并推广有效实践做法,将全省近年在全国率先的工伤保险经办成功实践,如率先搭建独立完整的工伤医疗管理服务体系、率先将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纳入联网结算、率先实施“伤病分离+智能审核”联网结算、率先与医保局建立四项部门业务协同等行之有效的亮点做法写入规程,提升政策实施效力,发挥示范引领。
《规程》持续优化经办服务。落实数字化政务服务改革,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全程网办”“全省通办”“联网结算办”等优质便捷服务。推动业务办理再提速,将办理时限压减至20个工作日,并通过信息共享避免材料重复提交,通过业务协同实施辅助器具配置“打包办”,持续提升全省各级人社部门为民服务供给能力。
在强化风控闭环管理方面,《规程》率先设立长期待遇领取资格和待遇核发管控专章,实施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的数据比对和联网核查,严格规范高风险业务经办、高风险业务事后防控,防范投机参保、虚假就医等行为,并明确欺诈骗保和待遇多发错发处理,提升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维护基金安全运行和制度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