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总法律援助工作获国家司法部颁授荣誉集体称号

2020-08-11 来源:茂名市总工会 罗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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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0日,茂名市司法局副局长钟朝锋、法律援助处主任梁乐其、副主任陈香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为设在茂名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的“茂名市司法局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颁发“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牌匾。作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获得此项殊荣既是广东省唯一也是全国唯一!

  设在茂名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由职工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和茂名市司法局有关律师组成,一直坚持为职工服务的方向,满腔热情地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系列服务。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至2018年,该中心共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769人次;为41名职工群众提供了免费法律援助,共为他们挽回经济损失82.9万元;组织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16场,参加职工群众5692人次;建立了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现有律师82人;为全市38家30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工会聘请法律顾问38人。所有这些有力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推动了经济建设的发展,受到上级部门的表扬、奖励和当地企业单位及职工群众的赞扬和肯定!

  长期以来,该中心法律援助工作成绩突出,获得了众多的荣誉。2007年1月,获广东省司法厅评为“广东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2008年3月获茂名市司法局评为“茂名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2011年12月获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示范单位”。

  如今再获国家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茂名市总表示,他们将以此为动力,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职工群众提供全面热情的法律服务,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稳定,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邓佩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