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两会】聚焦劳动权益,他们为职工发出“好声音”

2024-03-06 来源:南方工报 黄瑜
分享: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结合履职实际,精心准备议案和建议。其中,提高个税起征点、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加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等成为热点话题。

  离线休息权

  针对当前劳动者渴盼更多休息休假时间的呼声和期待,今年全国两会的多位代表委员发声,呼吁“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建议“将离线休息权入法,提高企业隐形加班违法成本”。

  “离线休息权”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之外,拒绝通过数字工具进行工作联络或处理工作事宜的权利。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准备了一份《关于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的提案》。吕国泉认为,“时刻在线”让劳动者困在工作系统中,身心健康受到影响。因此他在提案中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在劳动立法层面引入离线休息权。同时,修订标准工时,对线上加班和工时补偿作出明确界定。厘定线上线下工作时间边界,针对依托网络工作时间不固定、工作强度大的岗位作出工作时限的制度性安排。将当前以工资为重点的集体协商拓展为包括工时等劳动基准在内的综合性集体协商,综合考虑线上加班频率、时长、工资标准、工作内容等因素酌情认定加班费。指导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列入界定、补偿离线休息权的条款,约定线上加班补偿标准。

  在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嘉城建设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晓看来,由于“隐形加班”往往发生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用人单位利用微信群等安排工作任务,要求从事或回复与工作相关的事项,不仅用人单位难以实时监督管理,劳动者亦难以举证证明其加班时长,导致部分劳动者加班费难以认定。

  今年2月,最高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及时纠正用工违法行为,特别是推动根治欠薪、违法安排超时加班等社会关注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函两书’作为一种源头治理、预防在前的法律监督措施,对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预防化解劳动用工风险,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张晓代表建议,在检察监督与“一函两书”衔接协作方面,检察机关可就发现或掌握的劳动用工违法线索与工会及时会商,推动问题解决。对于治理“指尖上的加班”问题,检察机关可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启动法律监督程序,或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个税起征点

  3月3日,一则关于“董明珠再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至1万”的话题引发热议,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关于提高工人个税起征点,我今年还是要提,我们5000元起征点已经好多年了,现在确实要提高了。”

  自2003年起,董明珠已经连续5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据统计,在她历年提交的两会建议中,关于个税起征点的建议被多次提及。

  今年,她提出,可将个税起征点由5000元/月提升至10000元/月,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级最高档96万元/年的基础上增设一档200万元/年(对应税率50%-55%),同时进一步优化调整超额累进税率的层级、级距,促使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同时,完善税收的监督机制,加大对非工资性收入的税收征管力度,创新税收监管机制,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分类监管,严厉打击偷税漏税等触犯税收公平性原则的事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共同富裕。

  不仅董明珠,全国人大代表、盐津铺子董事长张学武今年带来了《改善居民收入预期,激活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建议。其中,他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升至8000元,增加普通收入人群的实际收益,提振消费信心。

  张学武提到,对于低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边际影响小,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个人补贴,能更好地起到促进消费的效果。对于中等收入人群,可以考虑扩充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提高“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等方式,利用减税增加税后收入促进消费。

  据此,张学武建议,要持续改善和提升就业,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放开农民住宅流转交易和抵押,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加强城市保障性住房供给通过个人补贴和减税增加居民收入等。

  新业态劳动者权益

  依托互联网,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劳动者正在创造着新的价值和生活方式。但事实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方式是多元、灵活的,因此在权益保障上存在着某种不确定性,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挑战:工伤保险、社保待遇难落实;法律关系难以认定;成长通道不畅通等。

  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保障尚有一些亟待完善的地方。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政协副主席、民盟江西省委会主委辜清建议,进一步鼓励和督促平台企业落实用工主体责任,为从业人员提供包括意外医疗等必要的商业保险支持,推广困难帮扶互助保障基金等。同时,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行政、司法保护,支持快速维权,降低劳动者诉讼成本,更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同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是否可以探索逐步落实工伤保险、社保待遇,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率。”作为一名基层劳动者,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驾驶员殷其龙建议,推动企业与劳动者明确劳动关系,推动平台合法用工,同时,给予新业态劳动者更多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机会,畅通成长通道。针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检察机关可以运用检察公益诉讼等职能,从源头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检察机关可以会同法院、工会、人社等部门,共商解决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米易县普威镇独树村党总支书记王永兰告诉记者,希望检察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布一些典型案例,做好普法工作,让快递员、外卖骑手等劳动者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带薪年休假

  “目前,我国工时和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效果不理想,对青年劳动力保障不够。”针对我国劳动人口存在“没假休”“不能休”“不敢休”等情况,今年,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霍启刚拟提交一份《关于落实完善工时与带薪年休假制度,促进国民经济循环,提升人民幸福感》的建议。他建议强制实施带薪年休假相关政策,完善企业违反法律责任的规定,强化对企业年休假执行的约束。同时,他建议,对现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关于年休假天数的规定进行修改,按工龄计增带薪年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首两年每年5日,之后每年加1日,递增至最高10日。

  霍启刚建议,相关部门应出台细则,规定非特殊情况禁止企业协议取消职工年休假,对企业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情形作出明文规定。相关部门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将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作为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内容。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喷粉工序长卢跃富今年也准备一份关于落实产业工人带薪年休假的提案。他认为,从目前来看,我国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向好,但还是滞后于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匹配。“一方面是部分企业没有落实带薪年休假,另一方面是部分产业工人对带薪年休假并不了解,在他们看来,休年假没有保底工资,为了工资只能放弃休假,还有一种情况是部分产业工人处于企业重要生产岗位,休年假期间面临没有人接替工作,也只能放弃休假。”卢跃富说,要改变这一现状,需要多措并举推动带薪年休假的落实。

  为此,卢跃富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带薪年休假相关宣传,提高产业工人保障自身权益意识;鼓励发展假日经济,柔性引导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

(综合自央广网、中青网、检察日报、经济日报、中新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