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东省总工会获悉,根据全总有关通知精神,广东省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将顺延1年,至2026年5月31日止。
据介绍,现行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原本将于今年5月底结束,此次确定延期至2026年5月31日止。政策实施对象为全年按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扣除基层工会留成部分)低于1万元(不含,下同)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缴费单位应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足额计提工会经费。未按时足额上缴经费导致年度上缴经费低于1万元的单位,不享受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由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不适用全额返还支持政策。同时,符合25人以下小微企业全额回拨和此项支持政策的工会组织只能办理一次全额回拨。经费年度计算区间为上年10月1日至第二年的9月30日。
按照新的政策时限,对《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中的第3批次进行调整,并新增第4批次。每一批次申报起止日期内,基层工会可以申请补办之前漏报的批次(第3批次申报期间可申请补办第1、2批次;第4批次申报期间可申请补办第1、2、3批次)。第4批次截止日期前仍未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其它有关事项和要求仍按照《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执行。
符合条件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按照隶属关系,向直接上级地方总工会(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县级总工会)申请办理。省级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中央驻穗有关单位和省属(集团)公司及厅(局)工会统一向当地地级以上市总工会申请办理。
据了解,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申报办理工会经费全额回拨需提供以下材料:填写《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申请表》;缴费单位证明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之一(复印件并加盖工会公章);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佐证材料;地级以上市总工会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受理单位对基层工会提交的审核材料,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要及时通知经办人。
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申请的工会经费实行逐级返还,最终由受理单位划拨至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在申请表中登记的工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