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工会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9月1日,中山市总工会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饶长春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总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班邀请中山市工会法律服务团副团长王嘉律师、李凯律师分别讲授《工会法》和《劳动纠纷处理实务》课程,从法律条文解读入手,点面结合、以案释法,讲解工会组织、工会权利义务、工会的经费和财产以及劳动关系识别、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保保障、仲裁诉讼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工会干部对《工会法》的认识以及劳动争议处理方法和技巧,为今后扎实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推动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饶长春表示,本次法治专题培训立足于维护职工经济权益,突出实用性,帮助工会干部提升法律知识储备,增强运用法律实务能力,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增强法治观念,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习惯,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有法律依据、讲法律程序。二是要学好法律知识,工会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熟练掌握涉及职工切身权益和工会活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三是要重视工会法律服务,法律服务是工会履行基本职责、服务职工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工会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工会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法律素养的提高,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要求,坚持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不断地提高工会法治化建设水平,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
近年来,中山市总工会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工作,市总工会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把普法学习列入工会干部年度培训计划,每年投入专项经费超过150万元,推进“三位一体”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职工提供专业化、零距离、全覆盖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