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充分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广东中作用的意见

2019-11-0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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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2006]1号 

  五、切实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

  18、把工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党委要把工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协调好工会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各级党委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工会工作,党委要有一名副书记分管工会工作,政府要明确一名副职联系工会工作。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把工会组建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固本强基工程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统一规划、统一布置、统一检查,党群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工共建工作纳入市、县(市、区)、镇(街道)、村(居)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各级党校要继续把工运理论课程作为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自觉性。

  20、夯实工会服务职工的物质基础。各级政府及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为同级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工会依法收缴工会经费,积极探索实由财政集中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的方法。税务部门和工会组织要紧密配合,依法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工会的财产、经费和政府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