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的收缴依据

2019-11-0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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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广东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省从2013年7月1日起,实行工会经费(含工会建会筹备金,下同)统一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收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