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丽

2019-11-21 来源:广东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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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春丽,女,1974年11月生,中共党员,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作为一名党代表,一名人民法官,陈春丽积极参与市总工会组织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到部分县、区及企业中结合自身工作为群众宣讲自己对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与感悟。

  作为民一庭的审判骨干,近几年,陈春丽所办案件数量每年均居法院前列,无一件案件超审限,所办案件质量高、效率快。如陈春丽在审理某房地产开发商与业主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成功调解,以点带面,为化解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因延期办证和未办理土地使用年限延长手续所产生的纠纷开创了一个新的局面。

  陈春丽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着力追求案结事了。用心研究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技巧,将调解工作贯穿到办案的每一个环节,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耐心真诚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易位思考从情与理之间寻找利益平衡点。近几年陈春丽同志所办理的案件调解撤诉率达30%,而且很多案件都在当庭达成调解,使一件又一件案件当事人消除嫌隙,使一起又一起矛盾纠纷化解于无形。

  陈春丽是湛江市妇联维权站专家成员之一,经常参与市妇女维权工作研讨及普法宣讲,被称为“妇女儿童权益守护神”;是广东省妇女联合会“百名法学专家,百场法律讲座”讲师团成员之一,受邀到湛江市各县区为基层妇女干部、群众进行法律维权授课,得到基层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