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会二次会议第1659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2019-06-25 来源:本网原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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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工总函〔2019〕139号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会二次会议第1659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林巧园代表:

  您在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会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工会工作的建议》(第1659号)收悉。省总工会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及时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工会和人社部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情况

  一是以源头参与为落脚点,代表和反映职工意见。省总工会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对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提出工会的主张,积极参与人大执法检查和政协调研视察,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大力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健全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和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是以预防化解劳资纠纷为抓手,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省总工会积极构建预防化解劳资纠纷的体制机制,努力完善预警排查和应急处置的机制办法,充分发挥工会律师团和调解员队伍的作用,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1、落实与法院沟通联系制度。全省工会与法院系统建立了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沟通联系制度。在省、市、县区三级法院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由工会指派律师进站驻点,协助法院开展劳动争议案件诉前、诉中调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建立与检察院沟通联系制度。今年7月10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加强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试行)》正式生效实施,明确全省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职工优势,全省检察机关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实现双方信息互联互通、维权行动联动协同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刑事诉讼、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提出检察意见建议、支持职工起诉、探索试行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措施,为全省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3、完善劳资纠纷预警排查机制。畅通“工人在线”平台、主席信箱、热线电话、官方微博微信“五位一体”的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对劳资矛盾纠纷苗头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处置。健全完善全省群体性劳资矛盾三级台账,做实舆情信息核报,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增强维权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4、充分发挥工会律师团的法律服务作用。全省工会搭建以“千人律师团”为主体的工会法律服务网络,充分利用社会律师资源,提升工会维权服务能力和水平。据统计,截止10月30日,全省工会律师团2018年累计举办法律宣传活动和法律培训3862场次,培训职工和工会干部12.17万人次,解答法律咨询7.34万人次,代理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1466件,调解劳动争议2430件,受委托开展劳动争议诉前调解2489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不断完善工会律师担任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工会律师担任村居(社区)、工业园区工联会法律顾问制度,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帮助职工维权。目前全省工会律师团成员已超过2000名,其中有1270名工会律师担任2500家企业工会法律顾问,为企业工会和职工提供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协助企业工会预防和化解劳资矛盾,依法维护职工权益。

  三是以服务职工为目标,提升12351职工热线服务水平。省总工会12351职工热线以“职工法律咨询、职工法律援助、困难职工帮扶、工会服务指引”为主要工作内容,建立来电台账、答复知识库、交办工单和数据分析等四大系统,通过标准化运营管理为全省职工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全天候维权咨询服务。热线运行以来,截止11月29日,共接听职工来电58802通,接通率97.15%,职工回访满意度99.45%。已为42700多名职工提供免费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将近70%的来电需求能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有效解决。12351职工热线在畅通职工诉求渠道、预防预警劳资纠纷、职工维权大数据分析应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咨询投诉畅通无阻、答复受理准确及时、交办跟进有序扎实、办结回访群众满意”的目标。

  四是强化信息化系统建设。省人社厅加快建成劳动保障监察指挥(处置)平台,全面推行劳动监察信息系统应用,依托系统平台打造智慧劳动监察系统,充分发挥“互联网+”劳动监察在执法维权维稳中的作用,强化劳资纠纷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指挥处置。

  五是搭建劳资协商平台,完善集体协商制度。省总工会按照《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有关要求指导企业职工与企业行政方开展集体协商,主要内容包括: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保险和福利等。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省基层工会数量大、会员人数多,部分基层工会存在作用发挥不强的现象,接下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的要求,把握正确方向,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切实发挥基层工会作用,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

  一是继续推动劳资纠纷源头治理,特别是预防化解欠薪劳资纠纷。推动欠薪的源头治理,全面开展综合治理欠薪专项行动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建立完善地方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落实建设工程领域用工实名管理和工资支付专户管理制度,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完善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加大对欠薪企业的惩戒力度,确保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是做强工会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完善12351职工热线服务平台。在现有基础上对12351职工热线服务平台进行提升完善,升级软件系统和对工作流程进行再造,逐步实现职工诉求的回复处置可网上全程适时查询跟踪。优化各类数据的收集,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研究和应用,进一步发挥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和矛盾风险预警提示的作用,为更好地服务职工和供领导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

  三是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建设职工之家。按规范化标准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大力推进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加强职工之家建设,以有依法选举的工会主席、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为职工之家建设的评价标尺,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职工发展、发挥职工能量、动员职工参与、帮扶职工困难、活跃职工身心为职工之家建设的主要内容,以落实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为建设职工之家的内在要求,发挥会员的主体地位与作用,激励动员会员(代表)广泛积极参与选举、监督、评议、活动、决策、协商等工会事务,推进会员评家、会务公开、会员代表常任制等工作,使基层工会成为代表职工意愿、维护职工权益的职工之家。

  四是抓职工代表履职和职代会职权落实,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重视职工代表建设,全面启动职工代表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开展职工代表培训、巡查、提案、创优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职工代表的民主意识、履职水平与监督评议能力。落实职代会职权,坚持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交职代会审议,坚持企业改制方案、企业裁员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重大事项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坚持工资集体协议草案、集体合同草案、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等交职代会审议通过。深化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制度建设,对于需要公开的事项,按照事前公开计划、事中公开进展情况、事后公开结果的要求,做到内容上全面、时间上及时、程序上规范、形式上多样。推进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规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产生、履职、述职程序。建立健全员工沟通、劳资协商、集体谈判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劳资沟通协商机制,丰富非公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手段,落实员工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加强劳动法律法规贯彻及宣传引导。联合省人社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劳动法》中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等休息休假相关工作,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制度,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权利。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不断增强全社会劳动保障法律意识。创设宣传普法专栏,通过主流媒体刊发、转发宣传报道,开通微信宣传账号,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加强企业经营者和劳动保障管理岗位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工会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总工会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