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上班“摸鱼”不光荣 劳动纪律应遵守

2021-11-23 来源:南方工报 詹船海
分享:

  近日,国美控股集团发布一则《关于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处罚通报》,通报称部分员工在办公区域从事与工作无关之事,如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购物等。通报显示,国美对在2021年8月30日至9月3日期间利用上班时间看视频、听音乐、刷新闻的员工进行了通报处罚,罗列了具体楼层的具体员工的“摸鱼”内容以及所耗的具体流量统计,最突出的是计划审计与资产安全中心的一名员工,在网易云音乐上花费了22.5个G,比其他楼层一些员工看视频的流量都多。

  消息传出,网友哗然。浏览一下,几乎一边倒地指责国美的管理缺乏人性、缺乏温情。对此。笔者不以为然。

  梳理近两年劳资纠纷事件,分明让人触摸到这样一个现象:员工总是对的、值得同情的,无论他们做了什么事情,而企业总有“原罪”。这不是正常现象。我们的员工何时都变成“打工皇帝”了?

  员工入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必须遵守劳动合同约定,把本职工作干好,遵守用人单位通过合法程序制订的规章制度;或者说,必须具有起码的职业道德。上班“摸鱼”,无论怎么辩解,也掩盖不了其职业道德方面的缺陷,并且有违签订劳动合同时的诚实勤勉原则。

  既然这个前提成立,企业根据《员工手册》予以通报处理,是正当行使管理权,无可厚非。至于其是否处罚适当,《员工手册》的制订是否符合“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那是另外一回事。上班“摸鱼”确实是不对的行为,不值得同情,更不能被肯定。

  有人说企业对员工实行监控,所收集的证据材料有违法嫌疑。但上班是公共行为,办公地点是公共场所,办公电脑是公共工具,企业施以监控,并无不妥。

  有人说员工上班“摸鱼”,证明企业管理失败、人浮于事。然而,这不能说明上班“摸鱼”是对的。从一种“不对”来证明另一种“不对”是对的,逻辑上有问题。

  当然,如何管控上班“摸鱼”行为,值得企业反思的地方有很多。比如:如何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如何使管理变成一种温情沟通的艺术而不是粗暴的通报处罚,如何给予员工劳逸结合的空间等。同时,也值得工会反思:如何做好劳资双方沟通的桥梁纽带,如何组织员工搞好文体活动,如何参与民主管理、理顺企业的规章制度,并在处罚方面让员工也拥有话语权,等等。但首先,员工自己要明白,上班“摸鱼”并不光荣,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员工比做不讲理的“打工皇帝”更正确。在这些大是大非问题上,不能含糊。

  (编辑:邓佩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