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职称改革还须解决“卡脖子”问题

2021-09-07 来源:南方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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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学校和科研机构的实验技术人才今后评职称将不做论文、专利数量的硬性要求。至此,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全部出台,我国职称系列改革任务总体完成。

  据介绍,陆续出台的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明确树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评价导向,更加注重业绩成果和实际贡献,以实绩论英雄,力克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

  打破“天花板”、不再唯学历、论文不做“硬杠杠”,一系列直指难点痛点的新举措,让职称制度改革迈出了一大步。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现实中,在执行国家政策中,基层仍存有不少“卡脖子”行为。

  比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虽然有文件明确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但在操作中,有些职称评审委员会仍然会以“未接到取消的正式文件”为由,将其列为一项必选项目,让很多人迈不过这道门槛。

  又比如,继续教育。以广东省为例,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专业科目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按规定,公需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可以线上学习,但专业科目必须到施教机构参加培训班,且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也即不低于48小时,相当于要去参加6个工作日的“脱产培训”。这对大单位来说不是大问题,因为可以集中组织本单位拟参评的职工请施教机构培训来解决。但对一些小单位或零散职工,只能请假与不同单位人员“拼团”去施教机构参加“脱产培训”。然而,一些专业因为报名人数少,根本就凑不齐一个培训班,开班时间遥遥无期。虽然广东省人社厅明确可用个人承诺书作为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申报,但评审通过后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继续教育证书,否则不予发证。如果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此次评审结果可能作废。

  还有,一些用人单位的“懒政”,也堵了职工参评职称之路。一方面,不配合申报。按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推荐),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但一些用人单位认为,职工(尤其是非编制人员)参评职称是个人的事,单位不参与。另一方面,评了也不聘,甚至国家职称不如单位的内部职称,从而浇灭了职工参评的热情和决心。

  因此,如果不解决基层“卡脖子”问题,职称“天花板”没了,横在中间的“铁马”却来了,让人对职称可望而不可及,职称制度改革带来的“人才红利”就会大打折扣。

  (编辑:邓佩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