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工会发文要求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明确:日最高气温达到40℃停止室外作业

2022-08-01 来源:南方工报 记者:王艳 通讯员:阳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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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7日,省工业工会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广东省工业系统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工业系统各基层工会组织提高认识,加强监督,履行职责,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改善作业环境,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劳动强度,及时发放高温津贴,避免员工高温日照暴晒、疲劳作业和中暑。日最高气温达到40℃(含)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通知》指出,近日,受副热带高压的影响,广东多地出现持续高温,全省工业系统各基层工会组织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性中暑事件,降低高温天气作业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劳动健康权益。

  《通知》要求,全省工业系统各基层工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单位特点,及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尤其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及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通知》明确,全省工业系统各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工会的群众监督职责,重点对大型建筑工地、户外作业场所、高温作业、火灾爆炸、触电和高坠风险等场所进行监督检查,要协助和督查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改善作业环境,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劳动强度,及时发放高温津贴。

  具体来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避免员工高温日照暴晒、疲劳作业和中暑。

  《通知》强调,全省工业系统各基层工会组织要积极开展“夏送清凉”慰问活动,深入重点项目建设工地、户外作业、产业工人集中的单位走访慰问,通过送清凉物资、送政策宣传、送健康体检、送法律维权、送健康培训等方式,及时给奋战在高温一线的职工送去组织关怀。此外,要充分利用工会宣传阵地,不断创新载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卫生宣传教育,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户外劳动者的氛围。

  (编辑:邓佩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