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刷单遭辞退 工会介入妥善化解

2025-09-05 来源:南方工报 记者:许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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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商主播因刷单遭公司解雇,双方产生纠纷。最终,在工会律师的介入下,这起新业态群体劳动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2023年5月,陈某入职广州某服装公司,担任销售主播。2024年7月,公司以陈某多次私自刷单、造成公司物流及人力成本浪费,严重违反诚信原则及《员工手册》相关规定为由,向其送达《辞退通知书》,告知双方劳动关系正式解除。陈某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2500元、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保的赔偿金5400元,以及2024年4月至7月的绩效工资10200元,合计48100元。

  案件受理后,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指派工会律师、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伟银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公司方主张陈某在直播期间态度消极,经多次沟通仍未改善,公司只能通过调整绩效方式督促其改进。此外,陈某作为有经验的主播,明知平台与公司都有规定严禁刷单,却仍大量刷单,导致公司承担高额快递成本且未获实际收益,反而带来经营风险,因此决定解除劳动关系。

  陈某则称,公司其他主播也存在刷单行为,公司在明知的情况下,此前并未制止,因公司知道刷单有利于账号培育流量进而提升成交量。陈某表示,自己在入职一段时间内并未刷单,但由于兼职主播通过刷单销量提高较多,为此公司主管每次开会都会批评专职主播,自己无奈下才开始刷单。她还指出,公司频繁调整绩效考核办法,缺乏合理性与稳定性,严重影响主播心理。而公司聘请的兼职主播因管理培训不到位导致违规,被处理后影响账号流量,从而也影响了自己的业绩,而公司对其反馈并未作回应。因此,陈某认为,自己刷单虽有过错,但责任不应全由自己来承担,公司的责任更大。

  刘伟银在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后,提出调解意见。他表示,一方面,公司规章制度包括绩效制度的调整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并具备合理性。公司频繁调整绩效考核办法,且调整的过程带有一定的强迫性,使主播的工作处在一种极其不稳定的状态,明显不合理。而公司最终解除劳动关系,最重要的原因是陈某刷单造成公司损失,但公司此前对陈某及其他主播的刷单行为并未制止,且在公司明确提出禁止刷单后陈某也停止了刷单。另一方面,陈某作为专业主播,虽迫于业绩压力才进行刷单,但该行为确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平台规则,不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也失信于消费者。因此,双方均存在过错,建议各自承担部分责任,以减轻或避免一裁两审给双方带来的诉讼风险。

  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由公司向陈某支付285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