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单位仍按原有方式缴交工会经费

2019-11-0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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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全国总工会批准独立管理经费的铁路、民航、金融所属单位按原渠道缴交工会经费,暂不纳入本省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范围。

  (二)实行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仍按广东省总工会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工总财[2005]198号)规定缴交工会经费,暂不纳入本省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