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推荐申报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作的通知

2020-02-14 来源:广东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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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属机关工会,中央驻穗单位和省属(集团)公司及有关厅(局)工会:

  根据广东省总工会《关于推荐广东省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粤工办〔2019〕77号)精神,各级工会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报工作。为做好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候选对象的推荐申报工作,同时结合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实际,决定选树一批在当前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激励广大女职工与全省人民群众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凝聚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的和谐社会氛围,团结动员全省广大女职工积极落实省委和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凝心聚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而不懈奋斗。

  二、推荐疫情防控一线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要求

  (一)推荐目的和条件。为大力弘扬当前奋战在全省疫情防控一线的广大女职工特别是女性医护人员敢于迎难而上、无惧危险牺牲、竭诚为民服务的担当奉献精神,激励全省广大女职工立足岗位,凝聚起磅礴力量,为我省打赢当前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疫情防控一线特别是医疗系统选树一批奋斗在疫情防控一线成绩突出、政治表现好及社会认受度高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先进个人,从中择优选树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若干个(名),其余推荐对象给予通报表扬。先进女职工集体要以科室、班组(抗疫小分队)、部门为评选单位,女职工占60%以上,主要负责人为女性。

  (二)推荐名额。根据各地各系统开展疫情防控及支援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推荐,其中,广州、深圳市总工会和省教科文卫工会、省直属机关工会各推荐1个医疗系统先进女职工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其余地级市总工会和省产业系统工会视本地本系统参与疫情防控人员情况,可在疫情防控一线进行医疗救护、科研攻关、重点防疫项目建设、重要物资生产、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等某方面工作表现突出的女职工集体和个人中,推荐1个先进女职工集体或1名先进女职工。

  (三)推荐程序。按照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两审三公示”程序推荐上报。

  三、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申报程序要求

  省评审会议对原所有推荐对象进行严格审核评选,评出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候选对象各10个(名),见附件1、2。评选结果已经省总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及省总主要领导同意。各推荐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工办〔2017〕86号)、《关于推荐评选2019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的通知》(粤工总〔2019〕明电5号)精神,严格按照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两审三公示”程序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一)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推荐申报工作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省级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查及所在单位、市级(省级产业系统)和全省三级公示。申报对象必须经过本单位党委(党组)、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公示内容包括推荐申报对象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单位、职务、简要事迹和举报方式等,公示媒体包括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主要报纸、网站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申报对象必须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一份政治表现及廉洁证明,逐级审核报至省总工会。

  推荐申报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经过同级纪检、监察、卫生健康(计生)等部门签署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所有申报对象均需提供计生证明。在公示时对申报对象存在异议的,推荐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经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省总工会,对不按规定时间反馈意见的,取消该申报对象的资格。

  (二)严肃推荐申报工作纪律。推荐申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及事迹必须属实,各级工会和女职工组织要层层审核,严格把关,逐级上报。对隐瞒身份、伪造事实,未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申报对象,经查实后立即撤销其申报资格。对在推荐申报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公示时间安排。由于时间紧迫,为把工作做实做细,争取主动,三级公示时间务必紧扣进行:2月15日前,申报对象按程序推荐并完成所在单位公示,有关申报材料报上级工会;2月21日前市总工会(省产业系统工会)完成公示及考察报告,将有关材料报省总工会女职工部;3月1日前,省总工会完成公示、抽检及撰写考察报告。考察结果再报省总工会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省总工会将在2020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表彰(表扬)省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

  (四)考察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省级产业系统工会对所有申报对象必须严格考察,对其政治表现及认受性要严格把关,严格写出考察报告(要写明考察时间、参加考察至少2人、有关程序及考察结果)。省总女职委将视情况与有关部门(单位)组成考察组开展抽检。

  四、上报材料要求

  1、《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审批表》、《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推荐审批表》(一式5份),《广东省先进女职工集体推荐表》、《广东省先进女职工推荐表》(一式3份),同时新推荐疫情防控一线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要提供1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请各推荐单位于2020年2月17日前把疫情防控一线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推荐情况一览表、1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及获奖证书(拍照)发至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邮箱初审。所有申报对象在全部履行书面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于2月2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把推荐申报对象考察情况报告、推荐(审批)表、两级公示、政治鉴定及廉洁证明、计生证明、党组(党委)会议纪要及有关征求意见等材料报至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邮箱。

  2.请于2020年2月21日前(以快递邮戳为准),把推荐评选及考察情况报告、推荐(审批)表、两级公示、政治鉴定及廉洁证明、计生证明、党组(党委)会议纪要及有关征求意见、新推荐对象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一并寄省总女职工部复审。省总工会将从新推荐对象中择优评选表彰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若干个(名),评选结果另行通知。请各推荐单位同时提交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人选近期免冠大1寸彩照3张(请同时报电子版并注姓名)。请到广东省总工会网或广东工会女职工工作网下载有关表格。   

  联系人:黄芳、王荣光

  电    话:020-83871660,83153016

  电子邮箱:1648775048@qq.com

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附件1

  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名单

  广州市老人院失智老人照顾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深海女子开箱队

  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工艺部及研发部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南城税务分局纳税服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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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客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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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番禺莲花山港客运有限公司机场线服务班组

  广东省女子监狱七监区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国际部中转室过境分队

  

  附件2

  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名单

  朱慧兰  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党委书记、主任医师

  卢边芳  深圳市国瓷永丰源瓷业有限公司花纸部副部长

  周结兰  珠海市斗门区环卫管理所管理员

  周绿焉  中山市公安局石岐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七中队指导员、四级警长

  肖伟英  清远市佛冈县城东中学数学一级教师、班主任

  李晓燕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技术部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王永华  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

  陈小丽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高新技术管理办公室主任、高级工程师

  谢黎黎  广东农垦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高级农艺师

  麦碧娴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研究员二级


  附件表格:

  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审批表、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推荐审批表、广东省先进女职工集体推荐情况一览表、广东省先进女职工推荐情况一览表、广东省先进女职工集体推荐表、广东省先进女职工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