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

2026-10-09 来源:南方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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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央视网消息 10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从即日起至11月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劳动权益保障内容,规范劳动规则与算法,分类规制企业用工形式,畅通劳动纠纷解决渠道等。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能享受哪些保障?

  《办法》扩大了劳动保障的对象范围。首次以部门联合规章形式,将企业实施劳动管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劳动法律制度保障。通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概念的界定,覆盖了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网约货运司机、网络主播等主要新就业形态群体。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天玉表示,《办法》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益予以类型化,涵盖平等就业和自由择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休息、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社会保险以及知情权、参与权等权益类型。

  此外,《办法》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有的集体协商和权益救济等集体性和程序性权利进行规定,明确提出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有通过工会或劳动者代表进行集体协商的权利,赋予劳动者通过企业内部申诉、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和法律援助获得救济的权利,以及对包括算法在内的劳动规则的知情权等。

  平台与劳动者之间

  如何厘清权责?

  实践中,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用工主体不清,是新就业形态领域争议多发、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的重要原因,引导和规范当事人签订事项完整、内容合理的协议,成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预防争议的重要路径。中央财经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沈建峰表示,《办法》对用工协议的类型、订立、条款等进行了专门规定。

  《办法》进一步压实了平台责任。规范了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明确了平台企业的劳动保护责任以及合作用工情况下应当承担的责任,对规避用工责任的问题作出禁止性规定,建立了用工责任穿透机制。

  《办法》还对算法这一新型劳动规则予以专项规制,确立算法取中原则,要求企业向劳动者解释算法基本原理和运行机制,禁止算法歧视,规定停止派单、封禁账号等涉及劳动者重大利益的决定不得由算法自动作出,必须经人工审核,回应了“困在算法里”的社会关切。

  遇到问题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该找谁?

  《办法》构建了多层次、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王天玉表示,在企业内部,要求建立常态化沟通和申诉机制,劳动者对劳动报酬、工作时长、考核评价、封禁账号等提出异议的,企业应当在48小时内人工答复。在企业外部,健全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一站式调解模式,劳动者有权向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并可以将平台企业和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列为共同当事人。此外《办法》还规定了工会监督和法律援助制度,明确劳动关系认定争议的考量因素,全面畅通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维权渠道。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写信、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