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如何更好地维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省政协委员纷纷建言支招

2025-01-16 来源:南方工报 记者: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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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第三产业的发展,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量涌现,成为职工队伍的新生力量。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数据,目前全国职工总数4.02亿人左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其中,广东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960万人左右。如何更好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合法权益,让他们乐业安心?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就职工关心的热点话题,积极建言献策。

  蔡伟:推进新业态劳动者建会入会

  今年,省政协委员、佛山市发改局局长蔡伟带来了《关于保障网约车司机与快递员等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的建议》的提案。他从劳动关系界定、用工管理、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发展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建议,建议政府出台更加明确的政策指导,界定平台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要求平台企业与劳动者签订清晰、公平的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建立公平透明的计酬体系,引入绩效奖励、高峰时段补贴等激励措施,确保劳动报酬与工作量、服务质量挂钩,设置最低收入保障标准。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对平台企业的动态监管机制。

  在社会保障上,推动建立适应灵活就业特点的社会保险体系,探索个人参保的便捷通道,鼓励发展商业保险、互助保险等作为补充,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交换系统,确保灵活就业者在不同地区的工作经历和参保记录能够连续、准确记录。特别关注工伤保险,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职业伤害保障。

  在劳动者职业发展方面,政府与平台合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职业技能培训,并设立职业资格认证,构建清晰的职业晋升体系。

  在快速化解纠纷上,建议建立快速响应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简化投诉处理流程,提供在线仲裁和调解服务,降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成本。同时鼓励成立或加入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增强劳动者集体协商能力。

  此外,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派单系统,减少无效行驶,提高工作效率。开发劳动者健康管理平台,监测长时间工作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及时提醒休息。通过媒体、公益活动等方式提高社会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价值的认识,增强其社会地位和职业自豪感。

  曾香桂:优化骑手工作环境 畅通维权渠道

  “我今年继续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重点关注外卖配送员(骑手)的权益保护,呼吁优化他们的工作环境。”省政协委员、东莞市新业态行业工会联合会专职副主席曾香桂的日常工作正是和不同岗位上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打交道。在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交流中,她切身体会到这一群体在社会保障方面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骑手具有个体性强、流动性大、劳动关系复杂等特点。”曾香桂举例,高温天气的时候,外卖平台客人喜欢点下午茶和夜宵,骑手订单量加大,平台对配送时间又有严格要求,骑手为保持收入只能被动增加工作时间,甚至疲劳驾驶、超速驾驶、闯红灯等。

  曾香桂尤其不赞同平台企业为了减少管理成本,采用极为灵活化的用工方式,以各种形式分解劳动管理过程,转移劳动管理权责,遮蔽劳动关系性质,导致骑手社会保障力度不足。“有些平台与站点虽然单独为外卖配送员购买商业意外险,但费用也由骑手自身支付。很多骑手多为自己购买新农合险种,一旦在配送中受伤或患病,将会面临巨大的经济负担。”

  曾香桂认为,保障骑手合法权益,需要政府、平台、企业、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她建议政府完善多部门监督机制,细化平台企业数据处理规则,督导骑手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时受理劳动者因交通管制、交通事故、恶劣天气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的配送超时等申诉;定期到平台企业查处非法用工行为,鼓励企业代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骑手以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身份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东莞的骑手可以根据需要参加“莞家福”等商业医疗补充险,提高骑手多层次保障。

  同时,优化外卖从业环境,增设智能外卖取餐柜,解决有些商业办公区不准骑手上楼难题。针对转岗的骑手,通过加大培训投入,为其增加工作选择的机会。

  在畅通骑手维权渠道上,建议政府推动平台、众包机构、外卖行业开展多形式、多层级的沟通协商机制,定期就平台算法调整、计件单价、奖惩规则、劳动保护、骑手关心关爱、公益服务等现实利益事项进行对话沟通,形成有话鼓励说、有话好好说、有事要商量、有事好商量的沟通协商文化,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有依靠。

  集体提案:将新业态工种纳入职业技术培训目录

  新就业形态发挥着就业“缓冲带”“减压阀”等重要作用,民建广东省委会提交的集体提案建议,要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稳就业提高到战略高度通盘考虑,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特别是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培训,以促进新形态就业高质量发展。

  民建广东省委会提交的《关于加强广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培训的建议》提到,我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成长路径不清晰,劳动者缺少提升自身素质的时间和有效途径,容易陷入“灵活就业锁定陷阱”。在培训资源上,企业培训意愿和投入均不足,政府、学校、企业缺乏有效的协作机制,加上培训时间、地点或方式不符合其实际工作情况,导致他们参与意愿不足。

  提案建议,构建政校企社新就业形态技能培训共同体,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路径,鼓励职业院校与新就业形态企业合作,建立师资共享机制,邀请行业专家、学者参与培训教学,开展多样化职业技能培训。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成长环境方面,建议广东出台加强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工作的相关政策,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形式以及补贴制度,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完善新就业形态职业技能认定和职称评定制度,将新就业形态工种纳入职业技术培训目录,支持平台用工单位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增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晋升和享受技能人才相关政策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