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颁布新规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有变化

2023-11-08 来源:南方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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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新版《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这对健全完善由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职业标准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规程》涵盖各类有评价需求的人员,对企业职工、各类院校学生、技能类与专业技术类职业发展贯通人员、其他社会从业人员的申报条件予以明确,综合考虑促进就业需要和各类院校学生、专业技术人员技能评价需求,对申请条件进行优化调整。

  《规程》实施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申报条件有哪些新变化?对技能人才成长提升有哪些利好?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变化1:打破初、中、高职业技能等级逐级申报制度,从业满10年可直接申报高级工

  2023版《规程》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条件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新《规程》关于申报三级/高级工的条件中明确,具备“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这一条件,即可申请三级/高级工。这就意味着,新《规程》打破了初、中、高职业技能等级逐级申报,从业10年以上,未取得初、中级工等级的“老师傅”可以直接申报“高级工”了。

  以从业满10年的熟练技术工人为例,此前受限于原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标准,未取得初、中级职业等级证书,尽管从业年限长且技高一筹,但在职业技能等级和薪资待遇等方面,可能远不如入职没几年的初、中级工。新《规程》实施后,这部分“老师傅”就能直接申请“高级工”了,不仅在职业技能等级上连晋三级,还能获得用人企业为其兑现的相应技能补贴和薪资待遇。

  变化2:打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院校限制,高职、高校学生毕业即可申报“高级工”

  多年以来,人社部门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院校仅局限在技工类院校,但对大多数高职、高校学生来说,只有毕业并从事相关工作后,才能从初级工开始一步步申请各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新《规程》实施后,高职、高等院校学生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限制被打破。

  新《规程》明确规定,“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的,可申报“三级/高级工”。也就是说,在经过人社部门的评估论证的高职、高等院校专业毕业生,就可以申报“高级工”了。

  以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为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到企业入职后就能享高级工待遇,这比原先“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才能申报三级/高级工的规定,在时间上至少缩短了5年。这无疑是为高职、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技能人才成长开通了“快车道”,促进年轻一代技能人才快速成长,让年轻人“升职加薪”不是梦。

  变化3:打破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界限,推动两类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都是推动科学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两支人才队伍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专业技术人才偏向于从事脑力工作,重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偏向于从事一线作业,重技能操作。多年以来,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的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的评价方法,技能人才采取的是职业资格鉴定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办法。新《规程》推动了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贯通。

  例如,一名从事机械设计工作的高级工程师,按照2023版《规程》,“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就具备申报一级/高级技师的条件,评价合格后可以颁发高级技师证书。而随着“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级的设立,高级技师还能向更高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享受不低于正高级工程师待遇,职业晋升“天花板”实现更高层次突破,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实现职业发展贯通,各类技术技能人才有了更多的职业选择方向、更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成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