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技能人才薪酬福利专项集体合同签约仪式在广州举行,并签署《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技能人才薪酬福利专项集体合同(2026版)》(以下简称《合同》)。
《合同》从技能人才界定与技能等级、最低工资与技能等级工资标准、技能人才晋升路径、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职业培训与技能提升、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协商机制与合同保障、劳动争议与权益保护等八方面作了详细指引。
在高技能领军人才鼓励方面,《合同》提到,职工在市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企业可按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优胜奖500元作为一次性奖励,企业职工参加省级及以上赛事获奖的,奖励标准可上浮50%。
《合同》提出,要建立高技能人才薪酬福利“1+3+x”集体协商机制。“1”是指每年举行行业协商会议,就薪酬调整、用工规范等议题开展协商,签署行业协商会议纪要或专项集体合同。“3”是指每3年就行业集体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协商,签订行业集体合同。“x”是指针对突发事件、重大政策调整等开展不定期专项协商。
据介绍,专项集体合同将技能人才权益保障从“企业自选动作”上升为“行业刚性约束”,对缓解“招人难、留人难”、打通“培训—认定—竞赛—激励—晋升”全链条具有里程碑意义,协会将协同工联会抓好宣贯履约,引导推动会员企业制定细化内部制度,以刚性制度保障技能人才权益,推动“技高者多得”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