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转签致工龄“清零”?工会助职工获赔4万

2026-10-13 来源:南方工报 记者:许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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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你们,这段日子太难了。”近日,职工小云(化名)向广州市员村工人文化宫法律服务中心送上一面锦旗,以感谢工会对其劳动维权的帮助。

  时间回到2022年,小云入职广州某股份公司,从事业务支撑和项目交付工作,月薪约1万元。2024年初,公司因项目调整,要求她将劳动合同转签至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工作内容、工位、每天对接的人均未改变。“当时想,不就是换个签劳动合同的地方嘛,没多想就签了。”小云回忆说。然而,正是这次“没多想”为后续劳动争议埋下了隐患。

  今年春天,公司以“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单方解除了与小云的劳动合同。没有过渡、没有商量,在同一岗位工作两年多的小云突然失业。小云不服,提出两点疑问:其一,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是公司要求,并非本人主动,工龄不应从转签之日起重新计算;其二,单位所称“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证据何在?岗位和工作内容依然存在,何来“无法继续履行”?她认定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遂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未休年休假工资。但面对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和庭审规则,小云还是犯了难——手里材料一堆,哪份有用、哪份没用?争议点到底该怎么抓?

  走投无路之际,她来到广州市员村工人文化宫法律服务中心求助。工会律师接案后,首先与她一同梳理这几年的用工材料,很快厘清关键事实:这是一起典型的“换名不换岗”案件,工龄依法应当合并连续计算。

  围绕“工龄怎么算、解除劳动合同合不合法、未休年假工资怎么核算”这三个核心问题,工会律师帮她把庭审意见一点点磨了出来。案子到这里已经有胜算了,但律师心里还有另一笔账:劳动仲裁走完要时间,一审二审更要时间,就算赢了官司,执行还可能一拖再拖。于是庭审一结束,工会律师主动找到了仲裁员。两人达成共识——能调,则调;要调到小云真能拿到钱。那阵子,工会律师和仲裁员前后找双方谈了好几轮。对企业,讲法律、讲风险;对小云,讲现实、讲履行能力。话翻来覆去地说,法理讲透,情理说尽,就为了让双方各退一步。

  最后,在仲裁庭主持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小云调解款4万余元。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争议,一次性了结,互不追究。随后不久,小云顺利拿到调解款。

  广州市员村工人文化宫法律服务中心提醒广大职工:用人单位要求转签劳动合同主体时,应审慎对待,明确工龄计算、社保衔接等关键条款;如遇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及时保留证据并寻求工会法律援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