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加强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试行)

2019-04-02 来源:本网原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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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检会字〔2018〕2号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加强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密切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工会的联系,形成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合力,构建我省和谐劳动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检察工作和工会工作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坚定正确政治站位。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对标“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和要求,从加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入手,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推动实现经济社会建设成果普惠共享,全面彰显社会主义优越性。

  2.服务广东发展大局。立足广东经济体量大、职工人数多的实际,凸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地位、力度和实效,提升我省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增强全省劳动就业条件与环境的吸引力,为我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健发展提供可靠的人力保障。

  3.坚持依法保护方针。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时化解劳动纠纷,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改善劳动就业条件,积极营造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不断优化依法用工、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氛围。

  4.落实同等保护要求。切实尊重职工与用人单位相互之间平等自愿的双向选择权,调处化解劳资纠纷,全面听取双方诉求与申辩,居中、客观、公正评价裁断,同等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无歧视、不偏袒,不断优化意思自治、公平对等、同等保护的就业与用工环境。

  5.实现力量资源整合。紧密围绕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职能和工会密切联系职工与用人单位的优势,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联系协作,实现力量资源的科学配置和优化组合,形成最大限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整体合力和综合效应。

  6.打造多元保障体系。强化系统观念,统筹兼顾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利因素,综合运用法治教育、矛盾调处、司法办案、司法救助、诉讼监督等手段,积极构筑多管齐下、立体覆盖、全程贯通的多元化保障体系,切实为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可靠的制度机制保证。

  二、工作机制

  7.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以各级工会作为检察机关强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领域法律监督的重要信息来源渠道,建立健全常规信息定期通报、重大敏感信息预警通报和即时通报制度。积极探索将省、地级市和区(县)工会纳入全省三级“两法衔接”平台,实现全部关联信息网上录入、网上共享、网上流转、网上反馈。

  8.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省检察院与省总工会建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机制,鼓励和支持在各个地级市和区(县)建立相应机制,负责组织、部署重大专项行动,通报和研判涉及职工人数众多、社会反应强烈、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劳资纠纷,研究解决重大疑难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舆情应对和危机化解工作。

  9.行动互助协作机制。省检察院与省总工会建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互助协作机制,围绕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危及安全生产的现实问题和潜在风险,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联合开展专项预防和行动。省检察院切实强化诉讼监督,尤其是对财产判项执行的监督,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全面提升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实效。

  10.协作效果评估机制。省检察院和省总工会定期联合评估双方互助协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情况。重点评估总体性绩效,分析解决倾向性问题,健全和优化互助协作机制,修订和完善工作方案预案,引导、督促和激励全省检察机关和各级工会尽责、务实、求效,总结、宣传和转化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经验与模式。

  三、主要措施

  11.抓住刑事司法主体环节。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重大劳动安全事故、雇用童工从事危险劳动、强迫劳动、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等,以立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和刑罚执行为关键环节,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持惩治和慑止的高压态势。对于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行为过激的,正确区分性质不同的两类矛盾,要谦抑司法,确保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惩治慑止犯罪的有机统一。

  12.强化民行审判监督力度。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责,对于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和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申诉案件,要细致甄别、精准抗诉、及时办结。对于涉及职工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广泛、可能引发群体事件或者境外媒体炒作的重大案件,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司法办案等手段措施,全力满足职工合法合理诉求,妥善化解劳资矛盾纠纷。

  13.凸出裁判执行监督实效。全省检察机关严格对标“单位侵权受惩罚、职工受害获赔偿”要求,坚持刑罚执行监督与民事行政裁判执行监督“两手抓、两手硬”,监督执行机关穷尽执行手段措施,监督协助部门依法履行配合义务,形成执行合力,切实织密拉紧预防和惩治用人单位逃避裁判执行的网络,切实使失信单位承担相应后果,确保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之诉变成实招,落到实处,化为实惠。

  14.探索提起劳动公益诉讼。全省检察机关着眼维护全省职工整体利益大局,以督促起诉和支持起诉作为前置程序,探索提起劳动公益诉讼,进一步拓展法律监督领域,延伸法律监督触角。重点围绕行业性、区域性的用工歧视、劳动环境恶劣、职业病防治不力、医社保不足等顽症痼疾,通过公益诉讼,引导和督促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直面问题,真抓实干,全面优化全省职工的就业条件与劳动环境。

  15.抓好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全省工会和检察机关结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形势任务,全面排查和梳理就业歧视、拖欠克扣工资、贪污挪用社保基金、减省安全卫生保障措施、隐瞒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重点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和职能归属,协同和配合人社、安监、卫生、环保等部门实施专项整治,落实劳动就业和安全生产的规范化管理要求,确保我省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求有据、保障有力。

  16.参与重大事故案件调查。对于企业发生的重大伤亡安全生产事故案件,全省检察机关要通过提前介入侦查、提出检察意见建议等方式,引导公安机关全面、科学、规范调查取证,完善犯罪指控证据体系,全省工会要通过提供线索等方式,协助安监职能部门排查事故案件原因,落实对口监管责任,共同帮助企业查排安全生产隐患,堵塞管理制度漏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有效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水平。

  17.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将各级工会纳入“两法衔接”平台机制,尽快实现涉及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的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形成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工会之间相互支持配合格局。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筛选、甄别违法犯罪线索,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监察机关移送犯罪案件线索,防范和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发生。

  18.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辅导。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协同配合各级工会深入企业、社区、市场等一线,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普法讲座、送法进企业、调解劳动纠纷等活动,把严格执法、规范司法的要求与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普法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使法治宣传教育入脑入心、见实见效,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19.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全省检察机关和各级工会要始终着眼于把广东建设成为向世界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窗口”和“示范区”,立足服务保障“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新战略,积极沟通协调相关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和用人单位,紧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题主线,尽心尽力,群策群力,共同构筑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职工依法维权、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20. 抓好互助合作成果转化。全省检察机关和各级工会立足培育和推广我省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新品牌,编制工作指引,搜集、整理典型案例,总结、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和成熟模式。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主流媒体的战略协作,加大对双方互助协作的宣传推广力度,共同营造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