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命名省模范职工之家、省模范职工小家、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粤工办〔2021〕20号)要求,广东省总工会拟命名一批省模范职工之家、省模范职工小家、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现根据命名程序和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对所公示的单位和个人在职工之家建设和工会工作方面如有意见,欢迎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对事实不具体的匿名电话或信件,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
受理单位:广东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联系人:邓硕
电话:020-86153190,传真:020-86153241。
附件:省模范职工之家、省模范职工小家、省优秀工会工作者拟命名对象名单(点击查看)
广东省总工会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