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给社工涨工资!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经费标准提高

2021-03-02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 薛屏
分享:

  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东莞市民政局、东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结合《东莞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办法》,至此,近阶段东莞社会工作发展政策顶层设计初步完成。

  据了解,东莞社工自2007年起步发展以来,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先后配套出台“1+7”等政策文件,东莞社工曾一度百花齐放。但近年,因专业岗位开发不足、社工薪酬待遇偏低等因素,社会工作发展进程缓慢,与广州、深圳等地的服务规模差距明显。为破解发展中的难题,东莞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经过充分调研、多次研讨、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等推动社会工作系列政策的出台,对全市社会工作发展意义重大。

  亮点一:购买标准大幅提高,社工年薪近10万元

  记者了解到,当前东莞购买社工服务的经费标准参考7.6万元/人的标准实施,自2014年以来一线社工年薪维持在6万元左右,薪酬待遇低制约了东莞社会工作的发展,社工提标也多次写进市政协提案。

  据悉,相关办法出台后,社工人力成本参照市机关事业单位四类2档聘员的人员经费(9.9万元/人/年)标准核算,至此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标准达11.92万元/人/年,涨幅超过56%,并实现了购买标准动态调整;有效破解了专业价值与薪资水平不对等、购买标准调整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快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进程。

  亮点二:岗位开发力度增强,专业发展空间广阔

  《东莞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办法》指出,事业单位、基层单位等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事业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或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基层单位要按比例配备专业社工。结合即将实施的“双百工程”,下来全市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将持续开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量进一步扩大,社工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将更加广阔,社会工作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不断增强。

  亮点三:专业社工持证上岗,专业服务提质增效

  《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规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以购买服务项目形式实施,从“提出需求”到“评估验收”,加强了对项目的论证审核和考核评估,要求社工专业人才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接下来东莞将提高社工的准入门槛,强化专业要求,实行全部社工持证上岗,确保专业服务水平整体提高、社会服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受惠获益,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亮点四:专业职级评聘分离,社工人才竞争上岗

  根据有关办法规定,目前市民政局正在组织制定社会工作专业职级评定标准及职级薪酬指导价,计划开展全市社工职级评定及备案工作。下来,全市社工将实行统一标准认证、评定专业职级,社会服务承接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根据专业职级聘用社工、落实相应待遇。社工人才的流动将成为常态、服务岗位的竞争也将更加激烈,对承接主体的管理能力和社工的专业服务水平要求将不断提高,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促进社会工作服务提质增效。

  亮点五:服务成效导向明确,社工待遇更有保障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通过明确工作职责,增加评估执行方的专业要求,强调评价主体参与,促进服务评价更客观、评估结果更专业。通过规范评估程序,以成效评估为导向,加强对评估结果的运用,引导承接主体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注重提升社会工作服务质量,提高专业服务水平,确保服务对象受益。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通过明确购买服务资金编制管理、支出管理和决算管理等条款,规范各类项目支出比例和范围,促进承接主体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使用管理。同时,《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业务活动人力成本支出应不低于83%,包括人员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奖金等,对下一步落实社工薪酬待遇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确保提标红利切实惠及社工人才。

  (编辑:邓佩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