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工总〔2018〕5号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中央驻穗单位和省属(集团)公司及省直有关厅(局)工会、省总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发〔2017〕32号),制定《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将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总工会
2018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