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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欠费记录的一律暂不办社保业务

www.gdftu.org.cn  2005-7-26




  

 

本报讯 (记者刘靓)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出通知,从2005年 1月1日起,对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的中央、省属和军队单位及其参保人,在申请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单位注销等业务时,其缴费记录有欠费情况的,一律暂不办理各项业务,待欠费到帐后才给予办理有关手续、核定待遇并补发。

实行这一规定,是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维护参保人利益。该局提请各参保单位接到通知后,对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可通过该局网站(www.gdsi.gov.cn)查询缴费情况,若发现存在欠费记录的,应及时到地税部门补办缴款手续。


作者:记者刘靓
来源:南方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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