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出台加强外来员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
www.gdftu.org.cn 2005-1-21
日前,佛山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贸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外来员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要坚持平等对待,实现外来员工合法权益保障上的“五个相同”:1、在政治权益的保障上相同。外来员工可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入党、入团和参加工会,参与先进劳动者、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评选等等。2、在经济权益的保障上相同。用人单位应当明确规定每月发放工资的日期,并以货币形式足额发放工资。逾期或未足额发放工资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补发,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工资的单位,将依法严肃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经贸局参与探讨健全欠薪预警机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各级工会要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外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的社会保险政策法规,为外来员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3、在劳动权益的保障上相同。用人单位不得限制外来员工的人身自由,不得扣押外来员工的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等证件,不得对外来员工搜身,严禁殴打、侮辱、虐待、体罚或变相体罚。用人单位不得向外来员工收取各类名目的押金、保证金等,严禁向外来员工乱收费。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治、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外来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事特种作业或特殊作业的单位,在产生有毒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应该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有效防范噪音、化学物等毒害因素对员工身体的侵害等等。4、在民主权益的保障上相同。外来员工有权依照《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等法规,在企业工会的组织下,参与在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参加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工作。积极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探索建立厂务公开制度,确保外来员工的知情权、协商权和监督权。5、在文化教育权益的保障上相同。积极推进外来员工的普法教育工作,把外来员工法制教育内容纳入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各用人单位对外来员工要安排专门的岗前、岗中培训活动,进行必要的企业文化、劳动纪律、岗位技能和生产安全知识培训,培训费用应由企业负担。要自觉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完善企业文体设施,开辟文化教育阵地。积极维护外来员工的文化教育权益,帮助解决外来员工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各级教育部门、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满足外来员工子女受教育的需求,尽早实现在入学条件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佛山市总工会 邓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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