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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第十届广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www.gdftu.org.cn  2007-7-3




  

粤工总[2007]109

 

 

关于评选表彰第十届广东省职工职业

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中央驻穗单位和省属(集团)公司及有关厅(局)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和谐文化建设,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省总工会和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开展评选表彰第十届广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活动。

本次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百佳班组”的评选。

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本次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分为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三种表彰类型。

(一)先进单位评选对象为各机关、企业、事业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具体条件为:

1、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在改革发展中取得突出成绩。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有健全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运行机制,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其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办事公道,决策民主,联系群众,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望。

5、近两年获得过市级以上(含)或行业系统职业道德、文明单位、诚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先进班组评选对象为各机关企事业法人单位的建制班组、科室。

1、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进行理想信念、形势政策和民主法制教育。

2、团结协作,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建设成绩突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3、班组各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经营管理、经济效益、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安全生产等均居本地或本行业先进水平。

4、近两年获得市级以上(含)或行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荣誉先进班组称号。

(三)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各单位在职业道德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个人。

1、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2、敬业爱岗,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奉献社会,在岗位上做好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

3、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清正廉洁,服务周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学习科学知识,钻研业务技术,精通技能技术,并取得突出的业务绩或成果。

5、近两年获得过市级以上(含)或行业系统中职业道德标兵、杰出青年、文明职工、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名额分配

(一)分配原则:根据各地、各产业(行业)基层工会数、会员数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活动开展状况确定。

(二)推荐评选名额详见广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推荐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自下而上、群众公认的原则,推荐的先进班组和个人必须在本单位内公示,征求职工群众意见。

2、推荐上报的先进单位、班组和个人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34)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供3000字的事迹材料和300字的事迹简介各2份,提供3.5英寸软盘1个或发邮件a83872877126.com

3、被推荐单位和个人需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的复印件。

4、本通知及表格可在省总工会网站www.gdftu.org.cn网上办公下载复制。

5、本项工作具体由省总宣教部负责。各推报单位请于817前将有关材料寄送至省总宣教部,逾期未收到视为放弃参评。联系人:姚文军;联系电话(兼传真):0208387287783855560;通信地址:广州市东园横路5号广东工会大厦,邮政编码:510110

 

附件:

1、广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表

2、广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推荐表

3、广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班组推荐表

4、广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领导小组

 

00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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