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各级工会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包括思想观念创新、组织机制创新和工作方法创新,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全省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2007年省总对各级工会重点工作考核的指导思想是:突出基础性、全局性、强调重要性,突出创造性、主动性,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既对基础性工作统一考核,又给予较大的自主工作空间,使各级工会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各有侧重地开展工作。
第一部分:固本强基工作
一、考核对象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分两类地区进行考核。第一类地区10个市,分别是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第二类地区11个市,分别是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
二、考核内容(由基层组织建设部考核)
1、基层工会委员会、基层工会涵盖单位组建,工会会员、农民工会员发展工作:以上年度(指2006年9月底年报数,下同)基层工会委员会数、基层工会涵盖单位数、工会会员数、农民工会员数为基数,本年度(指2006年9月底至2007年9月底,下同)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净增1个得1分,每减少1个减1分;基层工会涵盖单位每净增3个得1分,每减少3个减1分;工会会员每净增50人得1分,每减少50人减1分;农民工会员每净增50人得1分,每减少50人减1分。
2、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委员会及涵盖单位组建工作:以上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委员会数、涵盖数为基数,本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委员会每净增1个得1分,每减少1个减1分;外企工会涵盖单位每净增3个得1分,每减少3个减1分。
3、私营企业工会委员会及涵盖单位组建工作:以上年度私营企业工会委员会数、涵盖数为基数,本年度私营企业工会委员会每净增1个得1分,每减少1个减1分;私企工会涵盖单位每净增3个得1分,每减少3个减1分。
4、行业工会联合会组建工作:本年度内每新组建1个行业工会联合会加5分。
5、组建难点实现突破工作:各市所在的跨国公司500强本年度内组建工会的,每组建1个加3分;职工人数1000到1999人的企业本年度内组建了工会的,每组建1个加3分;职工人数2000至2999人的企业本年度内组建了工会的,每组建1个加4分;职工人数3000人以上的企业本年度组建了工会的,每组建1个加5分。
6、不断推进“职工之家”建设。基层工会的“建家”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
按照全总、省总的要求做好防范境外势力对职工、工会组织的渗透、分化工作。如发生此类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此项工作实行“一票否决”。本年度基层工会委员会数、基层工会涵盖单位数、工会会员数增长幅度低于5%,农民工会员数增长幅度低于7%的,不能参评此奖项。
此项按得分高低分两类地区评出若干等次奖项。
三、考评步骤
1、自评。年终或按照时间要求,由各市总进行自评,然后把自评结果报省总基层组织建设部。
2、初评。省总基层组织建设部对各市自评结果进行考评,对有关数据、材料进行检查、抽查,然后评出各奖项,报分管领导审核。
3、审定。由省总主席办公会审定。
4、表彰。省总下发表彰决定,并对获奖单位颁发奖状和奖金。
第二部分:工会经费收缴工作
一、考核对象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分两类地区进行考核。第一类地区10个市,分别是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第二类地区11个市,分别是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
二、考核内容(由财务部考核)
1、年度上缴经费任务,80分。完成省总核定的年度上缴经费任务(100%)的,得80分;未完成的,不得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额5000元增加1分。
2、季度上缴经费,60分。按季度及时上缴经费的,每季度得5分,全年共20分,季度迟缴的本季度不得分;一季度完成全年上缴经费任务20%以上的,得10分;上半年完成全年上缴经费任务40%以上的,得20分;第三季度完成全年上缴经费任务60%以上的,得10分。以上做不到的,不得分。
3、上解经费同期增长率,60分。实际上解经费同期增长率达10%的,得60分;未达10%的,不得分;超过10%的,按增长绝对数每超额1万元增加1分。
此项按得分高低分两类地区评出若干名优秀奖和先进奖。
三、考评步骤
1、自评。年终或按照时间要求,由各市总进行自评,然后把自评结果报省总财务部。
2、初评。省总财务部对各市自评结果进行考评,对有关数据、材料进行检查、抽查,然后评出各奖项,报分管领导审核。
3、审定。由省总主席办公会审定。
4、表彰。省总下发表彰决定,并对获奖单位颁发奖状和奖金。
第三部分:工会工作创新奖
一、评选对象
各市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
二、参评项目要求
1、创新性。申报“工会工作创新奖”的项目是本级工会在2007年工作实践中,围绕固本强基、依法维权、帮扶困难、发挥作用、提高素质五项重点工程,创造性地探索、策划、实施,形成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工会特点的工作成果;是在全省首创或是在吸收省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整合创造、运用提高的成果。
2、先进性。申报“工会工作创新奖”的项目是在本省工会系统居领先地位,并在实践中形成了比较完整、可行的制度或较为规范的工作机制。
3、实效性。申报“工会工作创新奖”的项目是在实施中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在全省以上范围有较大影响。
此项从参评项目中评出若干名优秀奖和先进奖。
三、评选步骤
1、申报。11月30日前,由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将本地区、本产业工会符合评选要求的项目经审核筛选后,向省总工会办公室提出申报“工会工作创新奖”预选项目。
2、审核。省总工会办公室对预选项目进行汇总和审核。
3、评定。由省总领导、部分市总和产业工会领导及省总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获得年度“工会工作创新奖”项目及奖励等次。
4、表彰。省总下发表彰决定,并对获奖单位颁发奖状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