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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只是搞形式,订不订无所谓&34的说法对不对?

www.gdftu.org.cn  2004-10-17




  《劳动法》第16条规定:&34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34我国已经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用工制度完全不同于计划经济时代。在市场经济下,劳动关系应以劳动合同的形式确立,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推动劳动力自由流动,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
  
   劳动合同的作用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体现出来。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利的法律途径。劳动权利是劳动者所拥有的基本权利。以往,劳动者劳动权主要依靠行政命令来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则主要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平等自愿协商订立劳动合同的途径实现。
  
  (2)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佥权益的法律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当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侵犯劳动者佥权益的时候,劳动者可以以劳动合同为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

  (3)劳动合同可以使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其所需要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进,可以自由选择与谁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多长期限的劳动合同,从而可以依照本单位需要招收相应的劳动者。

  (4)劳动合同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劳动者会增强竞争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获得更好的工作机会和劳动待遇。对于企业来说,也会努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吸引更优秀的劳动者为服务。其无形中推动了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

  (5)劳动合同可以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
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责、利,对双方构成一种约束。双方都会尽可能履行义务,以免承担责任,纠纷亦随之减少。总之,劳动合同是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用工方面的最主要的形式。目前,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订立劳动合同不加以重视,或置之不理,或草草了事,这些做法都是错误的。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所发生的纠纷,都是由于没有订立劳动者合同,或劳动合同不妥当造成的,其结果给双方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用人单位应及时转达变观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对劳动合同予以充分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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