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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会财会工作研讨材料之二

www.gdftu.org.cn  2005-10-9




  

广东省工会财会工作研讨材料之四
 
直 面 困 难   争 取 支 持
——如何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财政拨款
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圳市总工会财务部   张素芬
 
    工会经费是各级工会组织开展活动和发展工运事业的物质保障,是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经济来源,是工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实现工会经费收入的稳步增长,始终是工会财务工作的核心任务。近几年来,深圳市总工会的财务工作,在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在本级工会领导的重视下,在各级党政领导的支持下以及全市工会财务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知难而进,真抓实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实现了全市工会经费收入稳步增长。但同时我们在工会经费收缴上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等,这些因素都给我们的工会经费收缴带来新的挑战。同时,全总、省总对工会经费收缴也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我们化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契机,认真贯彻实施《工会法》,坚持依法收缴。
目前,我市工会经费收入的95%来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大中型企业,这些单位的经费是我们经费收缴的主渠道,要作为重点继续抓好,一是要力争把经营状况好的、经济效益好的单位工会经费收好收足;二是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把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实行财政统一划拨。
2003年9日,全国总工会与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一是“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的规定,依法足额拨缴和上解工会经费”;二是“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应由财政负担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有条件的地区在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时,可考虑根据当地财政部门的规定,对工会经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三是在财政统发工资以外的行政事业单位,“由各单位行政方面按所发的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工会经费,并按规定比例的拨缴办法及时足额拨缴至本单位的基层工会,由基层工会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组织”。这一规定的出台,为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财政划拨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我市实行财政划拨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时间较早,但由于运作不够规范,所以解决得不够彻底,而且拨付的标准未达到规定的比例。随着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深圳市率先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其基本运作程序是:预算单位按照批准的用款计划向财政支付机构提出申请,经支付机构审核同意后,在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中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然后通过银行清算系统由零余额账户与财政集中支付专户进行清算。财政集中支付专户再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这一改革措施的出台,给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划拨带来了新的问题。
     2003年8月1日,深圳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第一批试点单位有6家一级预算单位,29家二级预算单位。深圳市财政局于2003年8月28日以深财库[2003]24号《关于工会经费改由国库集中支付的函》函告我会:“根据《深圳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深府办[2002]24号)的规定,改革之后所有财政性资金将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拨付。原工会经费由我局业务处代为拨付的做法相应停止,改由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完成。请贵单位积极配合,加强协作,做好与各试点单位有关经费办理事宜的衔接工作。”也就是说,将6家一级预算单位,29家二级预算单位工会经费下达到各单位部门预算,由各预算单位向财政申请支付到市总工会。面对这一情况,我们首先按照市财政局要求,与各预算单位加强联系,由于以前是由财政划拨,我们财务上平时跟这些单位联系甚少,我们不断地上门联系或电话催交,有时为了一笔几万元的经费,要打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电话,一边是财政局,一边是预算单位,即便我们付出了很多,但仍然不能保证经费的及时足额,第一批试点单位2003年的经费不到50万,我们付出了大量的人力成本,但仍然有一家一级预算单位的经费未能到位。2004年第二批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扩大到300多家,2005年将全面推行到700多家预算单位,即深圳市有700多家单位的工会经费由原来的财政按半年两次直接划拨,分解为各单位预算指标,由各预算单位按月或按季或按年向财政申请支付,这样不但大大增加了经费收缴的工作量,造成人力成本增加,同时也难以确保工会经费的足额及时上缴。面对难题,我们坚定信心,抱着“跑断腿、磨破嘴也要把事情办好”的信念。积极与财政局沟通、协调,从行财处、社保处、农业处、预算处到国库处,从科长、处长、到局长,我们不厌其烦地给他们讲解相关政策法规和我们工作的难度,争取理解和支持。开始时,财政部门总是从维护单位预算的完整性出发,强调工会经费已列入各单位预算,不影响工会经费来源渠道为由婉拒。最后我们的决心,敬业精神与工作态度终于得到他们的理解支持,同意将工会经费40%部分从各单位预算指标中提取出来。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又遇到了技术难题,40%提取出来后,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那么工会必须在财政规定的结算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使用时必须通过零余额账户向财政申请授权支付或直接支付,这就造成了与工会经费独立管理原则及经费上解必须通过经费集中户相违背,我们又与国库处支付中心的技术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开始时,他们强调要修改支付系统难度太大,同时必须通过财政部专业技术人员才能进行。后来经过不断的交流、协商,最后财政部门同意,按中央驻深机关单位做法对经费实行实额拨付即“实拨”,将工会经费直接从财政集中支付专户拨入我会经费集中户,从而从技术上解决了统一划拨的问题。财政拨付的工会经费是我们工会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实额拨付确保了工会经费收入稳步增长。此外,我们还争取差额拨款的部分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也由财政统一拨付,最主要的是几家市级医院,事业单位改革后,医院实行差额拨款,为了确保这部分工会经费不流失,我们力争了这部分工会经费仍由财政统一拨付。同时,争取工会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由同级财政给予经费补助,确保劳模津贴,企务公开,扶贫帮困等重要工作的顺利开展。
 
 
                                                                                                                                                                      2005年7月

作者:c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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