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会财会工作研讨材料之三
浅议调整基层工会经费分成比例的问题与对策
珠海市总工会财务部
2004年全总财务部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规定从2004年起,基层工会经费分成比例由原规定不少于60%调整为不少于40%。这一规定,是全国总工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是为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会工作方针提供物质基础的新思路、新方法。这一有关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重大调整措施涉及面广、意义深远。总的来说,这一重大举措有利于增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有利于增强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经济调控能力,以便能更好地支持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以及比较困难的基层工会组织的建设,促进工会组织建设的全面、协调、均衡发展;有利于维护中国工会的整体形象和统一性,不断扩大中国工会的国际影响,增进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中国工会在国际工运中的地位;有利于增强工会的综合实力,提高应对在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和不可预见情况下关心职工生产生活和处置问题的能力,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的稳定。这次工会经费调整是一次管理体制的调整,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势必给工会工作带来极其深刻的影响。
为贯彻落实全总工作部署,确保调整措施顺利实施,我会及时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并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了解基层工会针对这一调整所作的反应。边搜集基层工会的意见和建议,边贯彻全总文件精神,加强沟通和相互理解,既获得了大量客观真实的一手资料,也部分克服了这一调整所带来的工作上的困难,为今后坚持顺畅地执行文件奠定了基础。具体做法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工财字[2004]42号通知精神
我们深刻认识到,全总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是工会财务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增强全总经济调控能力的重要手段,对促进各级工会组织的全面、协调、均衡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历史意义。工会经费是做好工会工作的物质基础,是工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工会的财力直接关系到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吸引力和凝聚力。因此,积极响应、支持全总的这项改革,是形势要求,是大势所趋,只有积极应对,才是可取之法。在自身强化认识、深刻领会的前提下,深入宣传、加强沟通,积极争取各区、基层工会对实行“超收增缴”改革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分析工会工作形势等坚定基层工会按要求收缴工会经费的信心,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工会经费压力进一步增大
根据《工会法》有关工会经费的规定,工会经费主要有如下几项来源: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会员每月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的会费);2、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3、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4、人民政府的补助;5、其他收入。
对于基层工会来说,工会经费基本上来源于第1和2项。具体来看,很多企业在组建工会时,因为各种原因,会员缴纳的会费只是一般象征性地统一按每人每月2元、5元、10元不等的标准收取,可以说会员会费收入甚微。而工会经费是企业工会的主要经费来源,也是企业工会开展各项工作的主要经济支持。
以100人的企业为例(假设入会率100%),按珠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674元)为企业计提经费:
1、会员缴纳会费收入:1674×0.5%×100=837(元)
2、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划拨收入:1674×100×2%=3348(元)
企业工会留用其中60%:3348×60%=2008.80(元)
上解上级工会其中40%:3348×40%=1339.20(元)
调整比例前:企业工会经费每月收入:
837+2008.80=2845.80(元)
调整比例后:企业工会经费每月收入:
837+1339.20=2176.20(元)
可以看出,该企业工会收入非常有限,每月人均活动经费不到30元,调整比例后还不到22元。而事实上珠海市相当部分企业职工工资还没达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那么企业工会能得到的收入就更少。企业工会经费如此微薄基本上无法开展工作和活动,更不用说调动员工积极性、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了。在现有的经济条件下,企业工会即使精打细算的开展一些活动,往往也是入不敷出。随着企业各项工作的不断推进,职工对企业工会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经费的紧缺与此形成一对矛盾。经费比例的调整,对工会经费收入来源渠道较单一的基层工会组织来说,开展、组织一些工会活动和其他活动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一些非常有意义、有必要的工作和活动,往往因为经费不足、财力有限而被搁置,直接给基层工会的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工会的活力、凝聚力难以形成,工会的作用将难以发挥,长期下去,工会难以成为“职工之家”。
(二)组建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
“组织起来,切实维权”是工会工作当前的指导方针。而“组织起来”的核心是组建工会。几年来,我会在固本强基、狠抓工会组建方面下了很大力气。全市各级工会干部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也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是参与过组建工作的人员都很清楚,上解工会经费是企业最敏感的问题,尤其非公有制企业几乎到了谈“经费”色变的地步。有时为了让企业同意组建工会,不得不暂时回避经费问题,或者采取一些诸如协调比例、缓缴、少缴的做法。在按原比例分成情况下,经费问题已经是“组建难”的重要原因和一大障碍,如果再进一步加大上缴力度,必使这一问题雪上加霜,对组建工会工作带来更大的影响和负面效应。
三、措施与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工会经费收缴难已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必须采取措施,迎难而上,攻克难关,通过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再创佳绩。一是要加强组织观念,落实责任,认真贯彻工财字[2004]42号通知精神,抓紧落实调整办法确定的增缴任务,确保有个良好的起步,使工会经费的调整全面健康运行。二是要抢抓机遇,加强协调,培植新的增长点,加快落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经费的调整,对少数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先做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铺开。三是要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不断提高工会财务干部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牢牢把握工会财务工作的正确方向,依法理财,善于理财,精于理财,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财务工作的改革创新。
200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