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台湾中华邮政工会考察报告
广东省邮政工会赴台湾交流团
二OO四年十二月
为促进两岸实现三通,加强海峡两岸邮政企业的沟通。广东省邮政工会代表团于12月9日-18日对台湾中华邮政工会进行了访问。访问期间,对台湾经济、人文背景,台湾中华邮政的经营管理和台湾中华邮政工会进行了全面的考察,现将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台湾经济、文化背景
台湾位于我国东南沿海东临太平洋,东北邻琉球群岛,南界巴士海峡,西隔台湾海峡与福建相望,扼西太平洋航道的中心,是中国与太平洋地区各国海上联系的重要交通枢纽。
台湾省包括台湾本岛及兰屿、绿岛、钓鱼岛等79个附属岛屿,总面积3.6万平方公里,其中台湾本岛面积为3.5万平方公里,是我国最大的岛屿。
在行政区划上,台湾省辖基隆、新竹、台中、嘉义、台南5个省辖市,台北、宜兰、桃园、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云林、嘉义、台南、高雄、屏东、台东、花莲、澎湖16个县(台湾县市独立,互不管辖)。台湾当局于1967年将台北市、于1979年将高雄市定为“行政院院辖市”。此外,还设有所谓“福建省政府”,辖金门、连江(马祖)2个县,共23个行政单位,人口2,249万。
台湾经济较为发达,是亚洲四小龙之一,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在亚洲位居前列。2003年,台湾地区国内生产总值(GDP)为2,959 亿美元,人均GDP为13,157 美元。台湾地区过去 20 年来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结构已显著改变,农业由1973 年的 7%降至2003年的2% ,同时工业由45%降至31%,但服务业则由48%增至67% 。由于资源匮乏,台湾经济以高附加值产业为主,其中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在全球位居前列,是世界主要电子产品产地。
二、台湾中华邮政业务发展情况
(一)台湾中华邮政简介
台湾中华邮政为台湾重要的公共服务机构之一,具有提供社会大众迅速、安全、普遍、低廉服务的任务,与全国公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随着时代的发展,台湾民众对邮政的需求日益迫切,台湾中华邮政提供服务的范围也逐渐扩大。因此,今天的台湾中华邮政无论在社会、金融、文化等各方面,都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台湾中华邮政充分认识到不但要满足社会对邮政服务在量上的增长需求,还需要追求质的提高,“服务第一,客户至上”不再是空洞的口号,必须认识顾客、拜访顾客、主动出击、加强沟通,了解顾客不同需求和困难,适时提供高效率的服务,才能满足社会大众的需求。
台湾中华邮政创办于1896年,迄今已有108年的历史,在全区有1,316个营业网点和26,000名邮政员工。台湾中华邮政隶属台湾“交通部”,近年来,受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社会急剧转型,台湾经济不景气和民营速递业发展冲击等因素的影响,以提供公共服务产品为目的的邮政经营日趋艰难,2003年1月1日,原台湾交通部邮政总局为适应环境变化,参考发达国家经验,改制为国营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
(二)台湾中华邮政业务发展状况
根据台湾邮政法,台湾中华邮政共经营七大类业务:递送邮件、储金、汇兑、简易人寿保险、集邮及相关商品、邮政资产运营、经台湾“交通部”核定,得接受委托办理其他业务及投资或经营前六项相关业务。2003年,台湾中华邮政收入3,183.72亿新台币,折合人民币795.93亿元。受国家政策保护,台湾中华邮政享受免税待遇。
1、递送邮件(相当于我省物流板块业务)
(1)函件(平函、商函)
函件分为信函、明信片、邮简、新闻纸、杂志、印刷物、盲人文件、小包等八种,其中信函、邮简、明信片为邮政专营业务,其他为竞争类业务。
2003年台湾中华邮政收寄函件273,143万件,其中区内函件269,700万件,国际函件3,443万件。函件类业务受民营企业冲击较大,部分民营企业在竞争类业务对邮政构成冲击外,也同时经营信函、明信片等邮政专营业务。
台湾中华邮政近年函件业务发展趋势
目前,台湾地区国民通信率(人均交寄函件)为121.1件,远超过我省的平均通讯率。
各国、地区国民通信率比较
(2)包裹
包裹业务是竞争性业务。2003年,台湾中华邮政收寄包裹895.3万件,其中区内包裹837.6万件,国际包裹57.7万件。针对包裹市场竞争激烈的特点,台湾中华邮政一方面从服务着手,取消窗投,全部投递上门并提供夜间、周六加投服务,全面扩大上门收件服务;另一方面,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如开展学生包裹、年货包裹、书展包裹、年特产包裹优惠特价促销活动,区内包裹业务较02年增长13.3%。
台湾中华邮政近年包裹业务发展趋势
(3)电脑打印封装与电子邮件(相当于电子混合邮件)
台湾中华邮政为改善邮政营运,节省邮件处理人工成本寄邮件运输费用,提升邮政整体运作效率,于1996年开办电子函件业务服务,提供大宗用户整合邮递服务,目前已开办区内平信、印刷物及挂号邮件等交寄方式供客户选择。2003年,该项业务业务量达11,030万件,较02年增长20%。
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该项业务在我省发展状况欠佳,仅有零星业务发生。
(4)快捷邮件(相当于速递业务)
快捷邮件是现阶段台湾中华邮政的重点发展业务之一,2003年,台湾中华邮政收寄快捷邮件585.4万件,其中区内快捷邮件435万件,较02年下降2.4%,国际快捷邮件150.4万件,较02年增加8.4%。台湾中华邮政为增强竞争力,抢占市场除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外,授予各基层单位弹性议价权限,超出基层单位授权范围的业务,通过上报总公司进行审批裁定。
台湾中华邮政快捷邮件业务发展趋势
与台湾比较,我省速递业务发展情况相对较好,我省去年速递业务总量为2,428.2万件,人均速递邮件量为0.31件,台湾为0.25件。
2、集邮
(1)邮票发行
2003年台湾中华邮政发行邮票22套,其中特种邮票13套、纪念邮票3套、常用邮票5套及欠资邮票1套,另外还发行了相关年册、邮票目录、贺年明信片等邮品。
(2)集邮
集邮业务是台湾中华邮政的重点业务之一,2003年业务收入52,893万新台币,折合人民币13,223万元。台湾中华邮政不仅将集邮作为企业发展的一项业务还将集邮作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举办各类活动进行推广,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3、邮政储金(相当于邮政储蓄业务)
台湾中华邮政储金业务在台湾有相当的影响力,作为鼓励国民节约与储蓄的重要工具,邮政储金业务基于多年稳健经营,在经历国内外金融风暴、经济不景气、产业和资金外流等因素冲击,存款户数和余额居区内金融机构之首。受金融自由化国际化及投资管道多样化的潮流影响,市场占有率正逐渐下滑。截至2003年12月,各种储金总结存金额计新台币3.12万亿元,折合人民币77,820.48亿元,较上年增长2.03%;储户总计2953万户,较上年增长0.8%,平均每户结存余额105,900元。
作为一项便民服务,台湾中华邮政储金业务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邮政享有新台币100万元以下储户免收利息税的优惠,吸引了大量中小储户,市场占有率达到24%。
2003年,改为台湾中华邮政有限公司后,邮政储金可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转存中央银行;
(2)转存中央银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3)投资公债、公司债、金融债券及短期票券;
(4)投资收益凭证及上市(柜)股票;
(5)参与金融同业拆款市场。
由于转存中央银行的利率不高(基本无法弥补支付给储汇的利息),台湾中华邮政选择了积极的多元投资战略,目前转存中央银行和各金融机构的资金为1万亿新台币,用于中央重点项目的投资贷款为1.1万亿新台币,用于投资公债、公司债、金融债券及短期票券和投资收益凭证及上市(柜)股票的资金约4,000亿新台币。
4、邮政汇兑
台湾中华邮政汇兑业务包括邮政汇票、入户汇票、电传送现、邮政礼券及邮政跨行通兑等区内业务,有国际邮政汇票、中日邮政电报汇票、国际汇出汇款、外籍劳工汇款及代售美金旅行支票等业务,此外开办中国大陆间接汇款业务,通汇地区遍及中国大陆各地。2003年度承兑汇款为1,095亿新台币,折合人民币273.75亿元,承汇汇款为1万亿新台币,折合人民币2,500亿元,较上年增长5.81%;开发张数1,370万张,较去年减少0.87%
5、邮政划拨(相当于中间业务)
邮政划拨是台湾金融业中最特殊的一种业务,具有存、提、拨、汇款功能,特户存款更能提供信息反馈以节省人工销帐作业。划拨储金更能办理各项转帐业务:如媒体转帐代收、付款及电话、网上转帐等,提供安全便利的帐务处理;另外划拨储金还可以申请支票。截至2003年12月底,划拨储金结存金额为新台币307亿元,折合人民币76.75亿元,较上年增长8.10%;户数为182万户,与上年基本持平。划拨手续费收入2.2亿元,较上年增加5.53%。
6、邮政简易人寿保险
邮政简易人寿保险是台湾中华邮政为照顾一般民众,满足社会大众基本生活保障需求开办的一项邮政业务,具有储蓄、理财、养老等多方面的功能,属于简易型、储蓄型非商业保险,带有准社会保险的性质,并利用遍布城乡的邮政营业网点,方便全民投保。由于投保简便、理赔迅速,保费低廉、免体检,深受社会大众所喜爱,业绩均呈稳定增长。2003年累计有效契约保额达新台币7,658亿元,折合人民币1,914.5亿元,较上年增长10.64%,实现年度计划的116%。实现业务收入新台币1,014亿元,折合人民币253.5亿元。
7、代理业务
根据2001年台湾邮政法第五条修正案通过实施后,台湾中华邮政代理业务开放委托单位不再限制于政府机构,任何公、私团体均可委托邮局办理各项业务。因此,台湾中华邮政陆续洽揽民营机构,增办其他代发、代售及邮购业务,使邮政业务更趋多元化。目前,已与多家公司合作开办代发、代售及邮购目录等业务,如中华电信、数位联合电信、凯玛电信等,代售的商品包括IBM互动全民英检、美容保健产品、国际电话卡、欢唱储值卡、游戏点数卡、金银纪念币等。2003年实现业务收入新台币6900万元,折合人民币1725万元。
(三)经营绩效
台湾中华邮政2003年整合后,经营绩效明显,赢利新台币210亿元,折合人民币52.5亿元,另外还提拨了新台币195元职工退休准备金,远远超过台湾政府下达的新台币106亿元的计划,证明了邮政改制公司方向的正确性。
三、台湾邮政改革情况介绍
2003年1月1日,原台湾交通部邮政总局改制为国营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了台湾邮政的转制改革:
1、组织机构
台湾“交通部”依邮政法第三条规定,设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其组织为:
(1)置董事11-15人,组织董事会,依据立法及公司章程,为业务执行之决策单位。
(2)置监察人3人,依据法令及公司章程,监督财务及业务之执行。
(3)置总经理1人,依据法令与公司章程及秉承董事会之决策事项,综理公司业务并监督所属人员及单位;总经理下置副总经理4人及主任秘书1人,襄助之。
(4)置总稽核1人,由董事会选任,并设置稽核处直隶董事会,掌理公司稽核业务,并定期向董事会及监察人报告。
(5)设经营策略设计委员会,置主任委员1人,得由总经理兼任。设总经理室,置室主任1人。设邮务营业处、邮递管理处、集邮处、储汇处、寿险处、资产运营处、资金运用处、技术处、人事处、稽核处、政风处、会计处、资讯处及劳工安全卫生处(兼总务处)等14个单位。
组织机构图如下:
2、人员现状
目前,台湾中华邮政共有员工26,440人,其中基层业务人员25,637人,占96.96%;技术人员245人,占0.93%;管理人员385人,占1.46%;研究发展人员141人,占0.53%;训练人员32人,占0.12%,台湾中华邮政的人员结构较为合理。
3、资源状况
目前,台湾中华邮政有管理机构24个,自办机构(含各等级邮局、邮件处理中心等)1328个,委办机构8624个,委办机构主要为邮票代售处,有7352个。
在邮政业务方面,台湾共有5个邮件处理中心,295个投递单位,11.61万公里陆路邮路,58.4万公里水运邮路,119.7万公里航空邮路。2003年公司化运作以来,购置邮运车辆1969辆,其中中型车22辆,小型车232辆,摩托车1715辆。
在金融业务方面,开办储汇业务的联网邮局共有1322个,各网点基本全面实现了联网作业,安装ATM 3060台。
在信息化方面,台湾中华邮政大力推广信息系统建设和电子化便利邮局建设。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公司化经营以来,开发特种邮件、帐务等新信息系统4个,同时整合邮局现有网站功能,提供邮政单一入口网站,目标是成为台湾民众搜寻相关信息的第一门户网站。在电子化便利邮件建设方面,公司化运作以来新增邮务窗口电脑化营业网点333个,更新服务器335台、工作站550台,建成电脑化营业网点821个。
四、台湾中华邮政工会情况介绍
台湾中华邮政工会前身为中华民国邮务工会全国联合会,1930年成立于南京,1949年签往台湾。台湾中华邮政工会坚持“协助发展邮政事业、提高邮工福利待遇、改善劳工生活品质、加强国内外劳工联系”等基本方针,在为广大邮政员工和社会用邮大众提供多元化服务的同时,也为建设安和乐利的社会与富强康乐的国家做贡献。
(一)会员
根据《工会法》和《邮政工会组织章程》,凡受雇于台湾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均为台湾中华邮政工会会员,但临时工、具有副业务长以上职位的人员和管理层人员除外。符合上述条件的邮政员工与从业人员自入企业起,均直接纳入各地分会所属小组,并参与工会活动。
(二)组织概况
台湾中华邮政改制后,台湾中华邮政工会按照单一企业二级制工会形态设立总公司和下属23个基层单位分会,截至2004年11月,会员总人数24326人。分会以下,由会员5-20人编成小组,为工会基本组织,现有1291个小组。
台湾中华邮政工会以会员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台湾中华邮政工会及所辖分会的会员代表名额和产生方式分别依照相关法规由正是投票选举产生。台湾中华邮政工会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必要时召集临时代表大会应对临时变化。会员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职务并对代表大会负责。台湾中华邮政工会设理事47人,监事15人,均由会员代表直接投票产生,组成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监事任期均为3年,可以连任,但只能连任1次。
台湾中华邮政工会组织结构示意图如下:
(三)会务运作
台湾中华邮政工会为推动会务,定期召开会议,并于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绝大部分提案,由定期举办的代表大会、理监事会详细讨论形成决议后送请有关单位办理。台湾中华邮政工会依据国营事业管理法及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推派劳工董事3人进入董事会参与公司经营决策,成为工会与会员之间及工会与事业单位之间沟通的桥梁。
(四)工作目标
台湾地区自1988年解除戒严之后,民主意识高涨,工会运动日趋活跃,为因应会员需要,台湾中华邮政工会努力推动包括协助邮政事业改革与建议、改善劳动条件及促进会员福利事项等16项工作目标。
(五)作业模式
邮政工会针对个案通常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涉及邮政总公司的:(1)公函建议;(2)列席业务汇报或其他会议时提出;(3)业会协商;(4)会员陈情协调;(5)洽请上级机关、劳务会或国民代表协助处理;(6)劳工董事于董事会中建议或提案。
2、涉及上级机关的:(1)公函建议;(2)工会主要干部拜会主管机关陈述意见;(3)透过党政运作协助处理;(4)寻求民意代表支持、协调;(5)前往立法院陈情或召开公听会;(6)联合其他各业工会共同声明,争取舆论支持;(7)依法进行集会、游行,前往相关部会陈情、请愿。
通过此次交流访问,推动了两地的民间交流与交往,增进了广东和台湾邮政职工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