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工总[2007]96号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
加强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中央驻穗单位和省属(集团)公司及有关厅(局)工会,省总机关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根据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的决定,提出以下意见。
1、从2007年7月1日起,全省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工作从省总工会组织部移交到省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
2、从2007年7月1日起,省总工会不再集中印制工会会员证。由省总工会委托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印制工会会员证,所需费用列入各市总工会财务预算。
3、省总工会继续对工会会员证的样式和编号实行管理。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印制的工会会员证不得违反省总工会制定的样式,所需编号由省总工会编制,具体办法由省总基层组织建设部制定。
4、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印制工会会员证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工会会员个人收取费用。
5、各地级以上市总工会委托印制工会会员证的印刷厂,必须是取得相关资质的企业。
6、省级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中央驻穗单位和省属(集团)公司及有关厅(局)工会,仍然到省总基层组织建设部领取工会会员证。
7、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把它作为工会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做到工会组织健全,会员情况清晰,人数统计准确,会员档案齐全。
附件:各地工会会员证印制样式和编号管理办法
广东省总工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
各地工会会员证印制样式和编号管理办法
一、工会会员证样式
工会会员证样式保持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制的样式不变。
二、工会会员证编号
会员证编号由12位数字组成,其中,第1至2位数字全省统一为“44”;第3至4位数字代表地级以上市,参照行政区划代码,如广州为“01”、韶关“02”、深圳“03”、珠海“04”、汕头“05”、佛山“06”、江门“07”、湛江“08”、茂名“09”、肇庆“12”、惠州“13”、梅州“14”、汕尾“15”、河源“16”、阳江“17”、清远“18”、东莞“19”、中山“20”、潮州“51”、揭阳“52”、云浮“53”;第5至6位数字代表哪一年份印制,如2007年印制的工会会员证为“07”;第7至12位数字代表顺序号码,从000001至999999。
例如各市2007年印制的会员证编号为:
广州:440107000001~440107999999
韶关:440207000001~440207999999
深圳:440307000001~440307999999
珠海:440407000001~440407999999
汕头:440507000001~440507999999
佛山:440607000001~440607999999
江门:440707000001~440707999999
湛江:440807000001~440807999999
茂名:440907000001~440907999999
肇庆:441207000001~441207999999
惠州:441307000001~441307999999
梅州:441407000001~441407999999
汕尾:441507000001~441507999999
河源:441607000001~441607999999
阳江:441707000001~441707999999
清远:441807000001~441807999999
东莞:441907000001~441907999999
中山:442007000001~442007999999
潮州:445107000001~445107999999
揭阳:445207000001~445207999999
云浮:445307000001~445307999999